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皋城路消防救援站选定食品供应商

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皋城路消防救援站选定食品供应商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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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皋城路消防救援站选定食品供应商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NYG********

二、项目名称: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皋城路消防救援站选定食品供应商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邻里万家枣园便民综合市场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翰林雅苑农贸市场

成交金额:89.9%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皋城路消防救援站选定食品供应商

服务范围: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皋城路消防救援站选定食品供应商,主要供应每日的蔬菜、肉类等食品。

服务要求: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中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当日需求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配送至指定地点。具体内容满足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中标供应商须采取符合 GB/T1354-2018、GB/T1536-2004标准要求的储存和运输方式,满足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宏前、王娟、尚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费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凯旋国际广场8楼,联系电话:0564-*******;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地址:六安市大华山路瑞梦花园二期1#商业楼西楼)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皋城路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江南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凯旋国际广场8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64-*******

2023年5月6日

,金安区

标签: 食品供应 消防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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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南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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