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合经区区属公办学校、幼儿园用房及附属设施小额零星维修服务中标结果公告[2023]

2023年合经区区属公办学校、幼儿园用房及附属设施小额零星维修服务中标结果公告[202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合经区区属公办学校、幼儿园用房及附属设施小额零星维修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行政区域安徽省公告时间2023年05月06日15:01
评审专家名单郭仁权,艾珍,陈展锋,陈春霞,朱丽萍,刘宁,王自豪
总中标金额¥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0551-********
采购单位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采购单位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398号B座3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8*****423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烟墩街道要素大市场A区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51-********

2023年合经区区属公办学校、幼儿园用房及附属设施小额零星维修服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3AJJFZ*****

二、项目名称:2023年合经区区属公办学校、幼儿园用房及附属设施小额零星维修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任务包1):安徽业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西、石门路北尚泽时代广场A幢办公室办公楼1701室

中标费率:90%

供应商名称(任务包2):安徽圆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微路北、松林路西芙蓉公寓8幢402号

中标费率:80%

供应商名称(任务包3):安徽庆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松谷路396号合肥凤凰城酒店2-2506室

中标费率:86%

供应商名称(任务包4):安徽省中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以西、金炉路以南港澳广场A座17楼

中标费率:82%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2023年合经区区属公办学校、幼儿园用房及附属设施小额零星维修服务(任务包1)

服务范围

任务包一:合肥市朝霞小学、合肥一六八玫瑰园学校西校区、合肥一六八玫瑰园学校东校区、 合肥市建平实验小学、 合肥市芙蓉小学、 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芙蓉分校 (南区)、合肥市明珠幼儿园、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芙蓉分校(北区)、合肥市六安路小学翠微分校、合肥市翡翠学校;

任务包二:合肥市明珠小学、合肥市习友小学、合肥市习友小学繁华校区、合肥市南门小学海恒分校、合肥市第四十六中学海恒分校、合肥市南艳小学康利园校区、合肥市南艳小学南湖春城校区、合肥市莲花小学、清华附中合肥学校;

任务包三:合肥经开实验学校、合肥经开自贸区实验学校小学部、合肥经开自贸区实验学校初中部、合肥一六八玫瑰园学校南校区(小学部)、合肥一六八玫瑰园学校南校区(初中部)、合肥市锦绣小学锦绣校区、合肥市锦绣小学卧云校区;

任务包四:合肥市第五十中学西校高刘分校、合肥一六八新桥学校(小学部)、合肥一六八新桥学校(初中部)、合肥市新桥幼儿园、合肥经开实验高刘小学

服务要求

1.教学用房、教辅用房、行管 用房、生活用房、地下车库、值班室、配电房、电梯、围墙、操场、综合管线等设施零星维修服务。

2.合同签订后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岗位

数 量

说明

技术负责人

1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及职称

施工员

1

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证书要求的通知》(建市函〔2019〕1112号)要求,不再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及取样员持证情况列入招标投标文件,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安徽省相关标准规定在此表中明确投标人需要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数量的最低要求。中标人和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按照不低于本表人员配置的要求填写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并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

质量员/质检员

1

安全员

1

资料员

1

取样员

1

劳资专管员

执行《关于加强建设领域劳资专管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治欠发〔2021〕6号文件)

造价员

具有造价员证书或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证书

3.中标人应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及《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校用房及附属设施小额维修管理办法》(附件 2)等要求,快速、高效、全面、切实履约。

4.质量保修期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校内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7)保温工程 5 年;

(8)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无特殊情况下均为 2 年 。

5.本项目各任务预算不作为结算依据,根据工程进度据实结算,各任务结算金额不得超过各任务预算金额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合同有效期内若施工结算价累计达到施工概算(任务包一 310 万元、任务包二 270 万元、任务包三 220 万元、任务包四 200 万元),则合同自动解除。合同有效期届满,在年度预算能保证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 2 次,续签合同中标费率、服务内容与标准保持不变

服务标准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校内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7)保温工程 5 年;

(8)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无特殊情况下均为 2 年。

名称

2023年合经区区属公办学校、幼儿园用房及附属设施小额零星维修服务(任务包2)

服务范围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名称

2023年合经区区属公办学校、幼儿园用房及附属设施小额零星维修服务(任务包3)

服务范围

任务包一:合肥市朝霞小学、合肥一六八玫瑰园学校西校区、合肥一六八玫瑰园学校东校区、合肥市建平实验小学、合肥市芙蓉小学、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芙蓉分校(南区)、合肥市明珠幼儿园、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芙蓉分校(北区)、合肥市六安路小学翠微分校、合肥市翡翠学校;

任务包二:合肥市明珠小学、合肥市习友小学、合肥市习友小学繁华校区、合肥市南门小学海恒分校、合肥市第四十六中学海恒分校、合肥市南艳小学康利园校区、合肥市南艳小学南湖春城校区、合肥市莲花小学、清华附中合肥学校;

任务包三:合肥经开实验学校、合肥经开自贸区实验学校小学部、合肥经开自贸区实验学校初中部、合肥一六八玫瑰园学校南校区(小学部)、合肥一六八玫瑰园学校南校区(初中部)、合肥市锦绣小学锦绣校区、合肥市锦绣小学卧云校区;

任务包四:合肥市第五十中学西校高刘分校、合肥一六八新桥学校(小学部)、合肥一六八新桥学校(初中部)、合肥市新桥幼儿园、合肥经开实验高刘小学

服务要求

1、教学用房、教辅用房、行管 用房、生活用房、地下车库、值班室、配电房、电梯、 围墙、操场、综合管线等设施零星维修服务。

2. 合同签订后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3.中标人应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及《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校用房及附属设施小额维修管理办法》(附件 2)等要求,快速、高效、全面、切实履约。

4.质量保修期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校内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7)保温工程 5 年;

(8)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无特殊情况下均为 2 年 。

5.本项目各任务预算不作为结算依据,根据工程进度据实结算,各任务结算金额不得超过各任务预算金额。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合同有效期内若施工结算价累计达到施工概算(任务包一 310 万元、任务包二 270 万元、任务包三 220 万元、任务包四 200 万元),则合同自动解除。合同有效期届满,在年度预算能保证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 2 次,续签合同中标费率、服务内容与标准保持不变

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名称

2023年合经区区属公办学校、幼儿园用房及附属设施小额零星维修服务(任务包4)

服务范围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仁权,艾珍,陈展锋,陈春霞,朱丽萍,刘宁,王自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2.金额: 2.544万元(任务包1); 2.288万元(任务包2);1.968万元(任务包3);1.84万元(任务包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398号B座1楼2101室,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方工,联系电话:0551-********【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2023年合经区区属公办学校、幼儿园用房及附属设施小额零星维修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398号B座3楼

联系方式:138*****4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云飞

电话:0551-********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小额零星 幼儿园 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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