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高雅艺术和戏曲进校园、进乡村采购(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高雅艺术和戏曲进校园、进乡村采购(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攀枝花市文化艺术中心 | 四川省攀枝花市炳草岗大街273号 | 500,000.00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攀枝花市文化艺术中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文化艺术服务 | 高雅艺术和戏曲进校园、进乡村 | 全年活动(演出)不少于40场,文艺节目时长不低于60分钟,演职人员不少于30人/场,项目服务人次(受益群众数量)不少于*****人次。 | 1.演出时间地点:演出的地点、时间待采购人演出前确定后原则不变,若有临时调整中标供应商须提前3天告知采购人,每场演出结束后由演出学校或村签署意见并盖章确认。 2.演出过程管理:演出实施过程中,采购人进行全程监督,若发现演出节目有不符合采购、响应文件要求和承诺的事项,将责令限期整改,并相应扣减项目资金,发现并经查证属实每一项扣除每一场演出经费的20%;若责令整改仍不到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若发现虚假行为、严重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失信行为等,即刻责令停止演出,不予支付演出费用(不包括已演出并符合要求的场次费用)。 4.演出现场管理:演出单位制定演出现场管理方案,包括服务团队架构及人员分工、时间进度等。 5.演出队伍人员不低于30人。 | 365天 | 要确保节目演出,群众满意度达到 95%以上,切实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 | 500,000.00 |
彭晰(采购人代表)、郑传秀、张力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支付,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规定执行,按中标价1.5%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攀枝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人民街76号
联系方式:0812-*******
名称:四川哲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攀枝花大道南段1303号
联系方式:139*****016
项目联系人:魏红梅
电话:139*****016
四川哲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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