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025年职工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GXKLG202301001)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3年-2025年职工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GXKLG202301001)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2023年-2025年职工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招标编号

GXKLG*********

招标人

中国工商银行贺州分行

招标类别

R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R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

为中国工商银行贺州分行2023年-2025年职工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选择两名食材定点供应商在服务有效期内为采购人提供规定范围内的物料,采购人需采购的食堂食材是指其员工食堂烹饪用的食品材料,食材供应包括但不限于大米、米粉、面制品、食用油、豆制品类、奶制品类、鲜肉类、蔬菜类、禽蛋类、冻品类、鲜活水产品、干杂类、调味品类,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3年4月14日

开标地点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会议室

公示开始时间

2023年5月8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3年5月10日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贺州中膳餐饮有限公司

投标下浮系数

1%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农夫菜农业综合有限公司

投标下浮系数

1%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绵长地酬贸易有限公司

投标下浮系数

1%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www.gxkl.com)。

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限为3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提出质疑、投诉,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且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并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

投诉受理部门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投诉受理电话

0774-*******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5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职工食堂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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