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汽车租赁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淮河能源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汽车租赁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淮河能源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汽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1.招标编号:GN2023-05-1879
2.项目名称:淮河能源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汽车租赁服务项目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项目概况:根据淮河能源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度公务用车需求,拟选择两家汽车租赁服务商承担汽车租赁服务。
5.招标范围:淮河能源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汽车租赁服务项目,拟选择两家汽车租赁服务商承担汽车租赁服务。根据公务用车需求,需租赁若干辆别克GL8商务车(2.0T)及大众帕萨特(1.4T)轿车两种汽车并配备部分驾驶员。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依法存续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具有车辆(轿车或商务车)租赁服务类似业绩。注: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相关评审因素的,须另附合同甲方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近三年(以投标截止当日起算向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1.获取时间:2023年4月14日至 2023年4月27日17:00(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youzhicai.com/)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2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在线开标。六、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同步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1.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www.youzhicai.com,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热线: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文件费用采用银联线上支付,支持各类开通银联服务的银行账户。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前需核对单位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认无误后支付费用,并通过优质采交易平台直接获取电子发票。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生变化或填写有误,须先进行注册信息修改,修改内容审核通过后,再进行费用支付。
4.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响应文件需使用CA进行加密);CA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http://www.youzhicai.com/nd/a_8f80a7ec-911f-4c4d-a123-f*******f045.html);咨询热线:400-0099-555。
6.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优质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http://toolcdn.youzhicai.com/tools/BidderTools.zip,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 http://file.youzhicai.com/files/BidderHelp.rar。
八、联系方式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淮河能源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 0553-*******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邮 编:******
联 系 人:陈铁男、张蕾蕾
电 话:0551-********(130*****680)、********
应急客服电话:0551-********(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响应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九、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以下银行递交即可):
账户一:
账户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 行:平安银行合肥分行
账 号:302*****037265
账户二:
账户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 行:建行合肥市濉溪路支行
账 号:340*****608*********-*****
关于“淮河能源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汽车租赁服务项目”的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淮河能源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汽车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N2023-05-1879)招标补充修改及说明如下:
(1)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2、结算方式(1)中“按月结算。每月结算一次,由乙方开具租赁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一月内予以支付,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采用人车共租方式的须开具运输费专用发票(税率 %),仅租赁车辆方式的开具租赁费专用发票(税率%)。”
修改为:按季度结算。每季度结算一次,由乙方开具租赁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一月内予以支付,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采用人车共租方式的须开具运输费专用发票(税率 %),仅租赁车辆方式的开具租赁费专用发票(税率%)。
(2)将原招标公告-八、联系方式-招标人信息中“联系电话:0553-*******”修改为:联系电话:0553-*******。
(3)其他未修改调整内容仍执行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如投标人对本澄清通知有疑问,请致电0551-********、130*****680。
(7)如后续仍有澄清、修改调整通知,请投标人自行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查询,并以后续通知修改调整的内容为准。注: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淮河能源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石先生
电话:055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陈铁男
电话:0551-********(130*****680)
2023年4月20日
淮河能源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汽车租赁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淮河能源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汽车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N2023-05-1879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4月14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4月28日
淮河能源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汽车租赁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大昌行汽车服务(安徽)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首汽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总报价:*******.72元
招标(采购)人名称:淮河能源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淮南市大通区大通街道居仁村E组团商业及服务楼
联 系 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055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省招标集团大厦516室
项目负责人:陈铁男、张蕾蕾
联系电话:0551-********(130*****680)、********
公示期: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省招标集团大厦10楼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张怀远,0551-62220155。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1、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2、本次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同步发布。
特此公示。
淮河能源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4日
淮河能源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汽车租赁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淮河能源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汽车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GN2023-05-1879)评标工作及公示期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招标人名称:淮河能源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中标人:大昌行汽车服务(安徽)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人:首汽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
商务车:4700元/月·辆
轿 ?车:3721元/月·辆
驾驶员:5900元/月·人
本次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同步发布。
日期:2023年5月9日
标签: 汽车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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