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排放单位的核查和复查结果公告
重点排放单位的核查和复查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重点排放单位的核查和复查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3年05月09日11:06 |
评审专家名单 | 李孝成,蔡志福,陈同熙,肖盛,庄礼瑜 | ||
总中标金额 | ¥631.******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丽芳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环保路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原西二环南路西侧)阳光假日广场办公楼11层10办公、17层09办公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 | ||
附件: | |||
附件1 | 无重大违法记录 |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 福州市晋安区茶园小区环北三村10# | 950,000.00元 |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东黄城根南街40号楼 | 683,700.00元 |
合同包3: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9区 | 666,500.00元 |
合同包4: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育慧南路1号A座10层 | 720,000.00元 |
合同包5: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福州市工业路451号鼓楼科技商务中心6楼 | 660,000.00元 |
合同包6: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中春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市青浦区诸光路1588弄虹桥世界中心L3A-504 | 648,000.00元 |
合同包7: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47号 | 705,000.00元 |
合同包8: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华测认证有限公司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三路4号华测检测大楼8楼A区 | 562,500.00元 |
合同包9: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广州绿石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246、248、250号2801房自编07房 | 718,000.00元 |
合同包1(重点排放单位的核查和复查(合同包1)):
服务类(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重点排放单位的核查和复查(合同包1) | 与招标文件一致 | 与招标文件一致 | 与招标文件一致 | 项 | 与招标文件一致 | 950,000.00 |
合同包2(重点排放单位的核查和复查(合同包2)):
服务类(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2-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重点排放单位的核查和复查(合同包2) | 核查企业43家;其中发电行业15家,企业自备电厂8家;陶瓷行业20家。 | 环办气候函〔2023〕43号文、闽环保大气〔2023〕1号文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包内涉及的电力行业企业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发电企业的核查工作并提交核查报告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材料,剩下的行业企业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企业的核查工作并提交核查报告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材料。 | 项 | 环办气候函〔2023〕43号文、闽环保大气〔2023〕1号文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683,700.00 |
合同包3(重点排放单位的核查和复查(合同包3)):
服务类(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3-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重点排放单位的核查和复查(合同包3) | 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 | 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 | 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 | 项 | 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 | 666,500.00 |
合同包4(重点排放单位的核查和复查(合同包4)):
服务类(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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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重点排放单位的核查和复查(合同包4) | 核查企业43家;化工行业17家,建材行业14家,钢铁行业3家,造纸行业5家,陶瓷行业4家。 | 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 | 项 | 符合环办气候函〔2023〕43号文、闽环保大气〔2023〕1号文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 720,000.00 |
合同包5(重点排放单位的核查和复查(合同包5)):
服务类(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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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重点排放单位的核查和复查(合同包5)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660,000.00 |
合同包6(重点排放单位的核查和复查(合同包6)):
服务类(中春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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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重点排放单位的核查和复查(合同包6) | 核查企业44家;石化行业2家,化工行业9家,建材行业4家,钢铁行业2家,造纸行业3家,航空行业2家,陶瓷行业22家。 | 中标人提交的核查报告需经验收合格(即:经专家评审通过)。 | 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中标人完成全部企业的核查工作并提交核查报告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材料,其中包2和包3涉及的电力行业企业要求30个日历日内提交相关材料。日。 | 项 | 按合同规定执行。 | 648,000.00 |
合同包7(重点排放单位的核查和复查(合同包7)):
服务类(方圆标志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7-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重点排放单位的核查和复查(合同包7)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 | 项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705,000.00 |
合同包8(重点排放单位的核查和复查(合同包8)):
服务类(华测认证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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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重点排放单位的核查和复查(合同包8) | 核查企业45家;电网1家,化工行业5家,建材行业2家,钢铁行业9家,航空行业1家,陶瓷行业27家 | 1.开展核(复)查准备: 投标人须成立核(复)查团队,并制定核(复)查计划。 2.开展文件评审 ●2.1投标人根据环办气候函〔2023〕43号文、闽环保大气〔2023〕1号文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对重点排放单位提交的年度质控计划(或年度监测计划)进行审核。后续国家或我省有最新文件,以最新文件为准。(包1除外) ●2.2投标人根据环办气候函〔2023〕43号文、闽环保大气〔2023〕1号文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对重点排放单位提交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和相关支持性材料(重点排放单位排放设施清单、排放源清单、活动数据和排放因子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后续国家或我省有最新文件,以最新文件为准。 ●3.开展现场核(复)查 开展现场核(复)查:投标人通过制定现场核(复)查计划、抽样计划,按照现场核(复)查程序和要求,开展核(复)查工作,首先对电力行业(含自备电厂,若有)等纳入国家碳市场的重点行业先核(复)查,第一时间完成线上填报和线下材料报送。除电力行业只做国家版报告外,其余行业均须反馈国家版核(复)查报告及我省核(复)查报告。核(复)查机构必须按照环办气候函〔2023〕43号文、闽环保大气〔2023〕1号等文件要求做好核(复)查工作。现场核(复)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提交给被核(复)查单位并书面报告采购人。 ●4.编制核(复)查报告 核(复)查机构按照报告编制格式编制既有企业2022年度核(复)查报告,新增企业2019-2022年度核(复)查报告等。经过核(复)查机构内部技术评审后,将核(复)查报告纸质版、电子版交付给采购人,并做好记录保存等工作。 ●5.具体核(复)查工作实施流程、核(复)查的内容、规范、流程、技术标准、国家相关规定、核(复)查报告的编制要求等详见《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查参考指南》、以及国家最新发布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和我省相关通知要求。 6.核(复)查团队及成员要求: ●6.1核(复)查团队至少具有12名的专职核(复)查人员,响应时须提供人员名单列表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6.2核(复)查团队需确定1名核(复)查负责人且须具备高级以上职称;响应时须明确人员名单及提供有效职称证书; ●6.3核(复)查团队应能同时派出4组(含)以上核(复)查小组开展核(复)查工作,每个核(复)查小组由1名核(复)查组长和至少2名专职核(复)查员组成;响应时须提供分组情况; ●6.4 核(复)查团队中每位核(复)查组长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响应时须明确人员名单及提供有效职称证书; ●7.核(复)查负责人及核(复)查组长须具备以下一个或多个经验: (1)全国试点省市的碳排放核(复)查; (2)国家或省级碳排放核算方法、温室气体清单编制; (3)国家或省级温室气体减排与控制领域课题研究; (4)国家或省级的节能量审核或能源审计; (5)国家或省级生态环境领域课题研究、评估、核查、复核等。 ★8. 核(复)查期间派驻1人(累计时间不少于1个月,具体驻点时间另行商定)到发标人单位协助开展复查相关工作; 9.核(复)查机构应及时响应采购人针对该项目的相关要求,包括日常工作调度、数据复核报送等。 10.核(复)查机构团队人员若有变动,必须经采购人同意。 11.核(复)查机构必须对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及收集的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资料履行保密责任,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复制、转让、使用、引用,核(复)查机构也不得用于其他的任何场合。 ★12. 投标人要遵循《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环办气候函〔2021〕130号)4.1.1章节中有关技术服务机构回避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 | 项 | 环办气候函〔2023〕43号文、闽环保大气〔2023〕1号文及相关技术规范等文件 | 562,500.00 |
合同包9(重点排放单位的核查和复查(合同包9)):
服务类(广州绿石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9-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重点排放单位的核查和复查(合同包9) | 核查企业45家;化工行业7家,钢铁行业10家,有色行业1家,陶瓷行业27家(完全按照招标文件服务范围提供服务) | 中标人提交的核查报告需经验收合格(即:经专家评审通过)(完全按照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提供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完全按照招标文件服务时间提供服务) | 项 | 中标人提交的核查报告需经验收合格(即:经专家评审通过)(完全按照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 718,000.00 |
采购人代表: | 肖盛 |
评审专家: | 李孝成 、蔡志福 、陈同熙 、庄礼瑜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收费标准:中标(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中标(成交)的1.5%计取;中标(成交)超过100万的:其中100万按中标(成交)的1.5%计取;100万-500万部分金额按0.8%计取;500万-1000万部分金额按0.45%计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请投标人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②、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信息:?账户名: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3500?1890?0070?5251?5459,开户行:建设银行福州城北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重点排放单位的核查和复查(合同包1):*****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重点排放单位的核查和复查(合同包2):*****.5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重点排放单位的核查和复查(合同包3):9997.5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4重点排放单位的核查和复查(合同包4):*****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5重点排放单位的核查和复查(合同包5):9900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6重点排放单位的核查和复查(合同包6):9720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7重点排放单位的核查和复查(合同包7):*****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8重点排放单位的核查和复查(合同包8):8437.5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9重点排放单位的核查和复查(合同包9):*****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包1:经审查:深圳市宇驰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资格性审查不合格。其余各家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合格。
合同包2:中润城汇(北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宇驰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宁夏清洁发展机制环保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资格性审查不合格。其余各家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合格。
合同包3:中润城汇(北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宇驰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宁夏清洁发展机制环保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资格性审查不合格。其余各家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合格。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合同包4:中润城汇(北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宇驰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宁夏清洁发展机制环保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资格性审查不合格。其余各家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合格。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合同包5:中润城汇(北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宇驰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宁夏清洁发展机制环保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资格性审查不合格。其余各家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合格。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合同包6:中润城汇(北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宇驰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宁夏清洁发展机制环保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资格性审查不合格。其余各家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合格。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合同包7:中润城汇(北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宇驰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宁夏清洁发展机制环保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资格性审查不合格。其余各家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合格。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春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合同包8:中润城汇(北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宇驰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宁夏清洁发展机制环保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资格性审查不合格。其余各家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合格。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春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合同包9:中春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中润城汇(北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宇驰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宁夏清洁发展机制环保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资格性审查不合格。其余各家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合格。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华测认证有限公司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名称:福建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环保路8号
联系方式:0591-********
名称: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357号(原西二环南路西侧)阳光假日广场办公楼11层10办公、17层09办公
联系方式:0591-********
项目联系人:陈丽芳
电话:0591-********
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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