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评审结果公告(2023年畜牧兽医行业宣传推广)
竞争性评审结果公告(2023年畜牧兽医行业宣传推广)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公告
公告〔2023〕32号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拟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对以下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现将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畜牧兽医行业宣传推广项目。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
合计80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围绕2023年全省畜牧行业宣传重点,择优评审选定3-5家策划能力强,制作水准高,平台宣传面广、权威性高的专业媒体机构,依托其专业化服务平台、资源、渠道等,常态化宣传畜牧行业,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制作行业宣传片、册等宣传产品,开展行业公益宣传,策划“政府开放日”活动等),达到展示畜牧兽医工作成就、树立行业典型、推动产业升级、营造良好氛围的宣传目的。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
根据《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服务提供方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治理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备提供专业化宣传所必须的设施、人员和技术能力,在省内媒体宣传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七)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
五、需提交的材料
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资质证明类材料:以上第四条所列相关资质条件证书、证明、记录、声明的原件或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宣传计划方案草案:围绕2023年全省畜牧兽医宣传工作重点,结合本单位宣传资源和优势,提供科学、可行、高效的宣传计划方案草案文本或PPT。
六、提交材料的时间、地点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于2023年5月12日12:00前,邮寄至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办公室(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西路4566号,邮编:******,请在醒目位置标注“宣传竞审材料”)。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边琨,0531-********
八、本项目发布渠道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以及山东省畜牧兽医信息网公告公示栏。
九、公告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十、附件
2023年畜牧兽医宣传工作要点。
附件
2023年畜牧兽医宣传要点
一、聚焦“建设畜牧强省,打造全国现代畜牧业齐鲁样板”开展专题宣传。做好稳产保供、疫病防控、绿色发展、质量安全、融合创新、依法治牧等方面的政策举措、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和重要成效等的宣传报道。
二、畜牧兽医机关建设主题宣传。宣传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进展、“三讲三提”倡树新风行动、大兴调查研究等机关建设情况。
三、畜牧兽医重要工作事项宣传。主要是全省畜牧兽医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文件、规划项目,重要会议活动等。
四、畜牧兽医工作创新举措、特色亮点宣传。主要是畜禽种业提升、奶业振兴、粪污资源化利用、粮改饲、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数字赋能、品牌建设、科技创新、饲料兽药、畜禽屠宰、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创新举措、试点经验、突破进展。
五、畜牧业形势宣传。发布畜牧业发展动态和走势分析,引导科学生产、理性消费。发布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饲料兽药、畜禽屠宰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加强指导监督和监管执法的重大部署安排、重要工作举措、取得的积极成效以及案例警示等。
六、畜牧兽医政务服务宣传。主要是依法治牧和畜牧兽医“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取得成效,涉牧法律法规释义、政策措施解读等。
七、畜牧兽医科普宣传。面向社会大众宣讲畜禽养殖、疫病防控、质量安全、畜牧生态等方面专业知识,引导消费者正确认知畜牧兽医相关工作。
八、先模宣传。结合全省评先评优,集中推出一批全省畜牧兽医战线特别是基层一线先进人物典型事迹。
九、关注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通过宣传世界牛奶日(6月1日)、中国兽医日(10月28日)、畜牧业博览会等系列节日及重大活动,增强社会各届对畜牧兽医事业了解。
十、根据形势变化和工作需要,开展其他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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