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北卫生职业学院校园绿化养护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皖北卫生职业学院校园绿化养护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皖北卫生职业学院校园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二、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宿州市顺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开发区北杨寨乡后付村206国道东侧91号房

成交金额:******.00元/年

三、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皖北卫生职业学院校园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包括皖北卫生职业学院本部、扩建工程一期所有绿化带以及树木、花草、苗木(含年度内新增部分)的养护、修剪、除草、枯树清理、施肥、药剂涂白、各类病虫害防治、抗旱、排涝、防冻少量人工完成的苗木移栽、草皮栽种等养护工作。

服务要求:本项目至少配备7人,其中项目经理兼技术负责人1人,绿化工6人,所有员工必须全日制上岗;男女不限,人员必须固定,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男性年龄不超过60岁,女性不超过55岁,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项目经理兼技术负责人按招标文件、合同、养护标准规范的要求对项目管理全面负责,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和技术指导,人员每天要到学校管理部门签到。

服务时间:3年,中标后首签订1年服务合同。1年服务期满,学院组织对中标单位的服务情况进行综合测评,若师生员工对中标单位提供的服务满意率达到80%以上,且无安全责任事故、无违法违纪现象,经学院研究同意与中标单位按照此次中标价的标准续约第二年。第2年服务期满,如满足以上要求再续约第三年。学院对服务单位考核以后不满意的,或服务单位不续约的,学院可另行组织招标。合同期内因政府规划等非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合同被迫终止的,学院不承担任何补偿责任,但对可预知的因素,学院应预先通知中标单位做好准备。

服务标准: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基本完善,植物配置基本合理,乔、灌、花、草齐全,基本无裸露土地,有斑秃及时补植。

2、植物养护

1)正常生长。生长达到该树种的平均生长量,存活率95%以上,新建绿地各种植物3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2)园林树木树冠基本正常,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死叉。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行道树缺株率不超过1%,绿地内无死亡苗木。

3)落叶树新梢生长基本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正常条件下,有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尿、虫网叶片的株数不得超过10%,正常叶片保存率在80%以上。

4)花坛、花带轮廓基本清晰、整齐美观,无残缺。

5)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90%以上,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5%;及时对绿地草坪整治修剪,高度控制在10cm以下。

6)病虫害控制比较及时,园林树木有蛀干、害虫危害的数不得超过3%,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8%。

7)垂直绿化能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70%。开花的攀缘植物能适时开花。

8)绿地基本整洁,无明显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全部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杂物能日产日清,能做到保洁及时。

9)绿地基本完整,无明显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明显的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3、其它方面

1)汛期及时排涝,确保绿化带内无积水,保证苗木成活。

2)旱季要及时抗旱浇水,且校园水系周边100米范围内的绿化必须抽取水系等自然水体的水浇灌。夏季视天气情况每周浇水至少3次。

3) 寒冬季节,必须做好苗木的越冬防护,确保苗木成活。

4)养护中如有苗木死亡,需及时补种,因养护不当导致苗木死亡,补种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四、评审专家名单:刘向东(组长)、田贞尚、方虹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皓顺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环宇国际广场5号楼20楼北侧,联系方式:181*****424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皖北卫生职业学院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皖北卫生职业学院 皓顺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学府大道1606号宿州市环宇国际广场5号楼20楼北侧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人:李甲

电话或手机:136*****002 电话或手机:181*****4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校园绿化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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