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后旗][公开招标]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乌盖苏木和丰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乌拉特后旗][公开招标]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乌盖苏木和丰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名称 | 乌拉特后旗乌盖苏木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智联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乌盖苏木和丰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后FJ2023-003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乌盖苏木和丰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后FJ2023-003-01-01 |
开标时间 | 2023年05月08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乌拉特后旗开标室 |
公示期 | 2023年05月10日至2023年05月12日止 |
备注说明 |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精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0000 |
工期(交货期) | 60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刘秀玲 无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NMG******* |
企业业绩 | 1、乌拉特后旗工业园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一标段;2、乌拉特后旗殡仪馆建设项目;3、乌拉特后旗骨灰堂建设项目。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张金虎(技术负责人)、无、建筑工程中级工程师202*****714;王宇丽、无、安全员(蒙建安C2(2019)*******);杨尚晔、无、施工员015*****000********;王贺陶、无、质量员015*****000********;苏婧、无、材料员015*****000********;郭雨璐、无、资料员015*****000********。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投标人名称 | 巴彦淖尔市锦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0000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5月15日,计划完工时间:2023年7月14日,共计:60 (上述工期为招标时的统一标准,具体工期以施工合同签订为准)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李永明 无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蒙215*****7130/蒙建安B(2018)*******。 |
企业业绩 | 1、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金川学校教学楼扩建项目施工;2、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第九中学幼儿园教学楼项目施工;3、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荣誉军人休养院建设项目;4、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蒙古族幼儿园添建综合楼建设项目;5、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水源路学校初中部教学楼建设项目及临河区水源路治安幼儿园建设项目。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许梦琦(技术负责人)、无、建筑工程中级工程师202*****752;崔飞、无、安全员(蒙建安C2(2019)*******;党靖惠、无、施工员,015*****915********;李艳琴、无、质检员,*********1516000146;李赞兵、无、材料员0151711191517000222;张春、无、资料员0151611491516000086。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投标人名称 | 巴彦淖尔市通德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12649330.0000 |
工期(交货期)天 | 60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郝焱刚 无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蒙2015080911954。 |
企业业绩 | 1、金川新天地商业综合体及配套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2、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税务局大厅改造装修工程;3、C-97号地块建设项目。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郭彦江(技术负责人)、无、建筑工程中级工程师20203013553;张帅、无、安全员(蒙建安(2021)0018499);李旭、无、施工员015*****00004000035;马群、无、质量员015*****00004000052;张鹿、无、材料员015*****00004000042;王芳、无、资料员015*****00004000017;周茹、无、预算员0152220205001007685。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无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 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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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人居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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