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溇水河流域河道治理及生态提升项目-夜游景观艺术照明提升工程(EPC)(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鹤峰县溇水河流域河道治理及生态提升项目-夜游景观艺术照明提升工程(EPC)(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标段编号:ESHF-******QT-*********
一、招标概况
鹤峰县溇水河流域河道治理及生态提升项目-夜游景观艺术照明提升工程(EPC)(第二次)于2023年04月18日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3年05月09日在鹤峰县开标室一开标,并于2023年05月09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鹤峰县兴鑫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名称龙腾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申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中航建工建设(深圳)有限公司、中筑天佑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
6.104.925.66
质量(如有)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天)
90909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郭堂勤\于德标黄华安\陈斌姚瑞\梁宇明
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职称证书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职称证书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职称证
证书编号132*****017*****\201*****0886144*****019*****\********144*****018*****\粤高职证字第140*****51843号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3年05月10日至2023年05月13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鹤峰县兴鑫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鹤峰县容美镇襄阳大道还建房A-1-16层1号-4号
联系人:谢韬
电话(传真):0718-*******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益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小区1栋1单元1902室
联系人:汤先生
电话(传真):135*****466
3.行业主管部门:鹤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鹤峰县后坝长友大厦8楼
联系人:万主任
电话(传真):0718-*******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鹤峰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地址:鹤峰县容美镇后坝路16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传真):0718-*******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益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2023年05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河道治理 生态 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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