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社会化安检排爆服务人员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成都市公安局社会化安检排爆服务人员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230*****

二、项目名称:社会化安检排爆服务人员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威振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区武侯新城管委会武科西一路65号2栋10层1001号7,355,700.00元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双流区九江街道香博城1-4-63,524,844.00元

合同包3: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北京京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水坡村村委会南侧200米4,156,02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威振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安全服务安检排爆服务人员(大运村安保服务)采购人指定地点。1、能够派出满足活动安保需求相应数量的保安员; 2、对派出的保安员依据职责进行充分的岗位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记录、考核记录和其他培训机构认定),能够熟练操作安检器材; 3、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对拟派出保安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用自理,服务过程中投标人人员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负责与采购人无关;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工作任务全部完成之日为止(按照采购人实际使用为准)。1、提供服务期间保安人员发生受伤、生病、死亡等突发情况,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2、提供服务期间,投标人须准备不少于30人的应急处突队伍,相关人员须配备防暴头盔、盾牌等执勤装备。3、因大运会安保方案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安保人员数量及周期减少、增加、调整的,经采购人确认后,投标人须无条件响应,并最终据实结算。如因上述情况增加安保人员导致服务费用增加的,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但增加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总金额的10%,按照中标单价据实结算。7,355,700.00

合同包2:

服务类(四川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2安全服务安检排爆服务人员(开、闭幕式烟花燃放安保服务)采购人指定地点。1、能够派出满足活动安保需求相应数量的保安员; 2、对派出的保安员依据职责进行充分的岗位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记录、考核记录和其他培训机构认定),能够熟练操作安检器材; 3、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对拟派出保安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用自理,服务过程中投标人人员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负责与采购人无关;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工作任务全部完成之日为止(按照采购人实际使用为准)。1、提供服务期间保安人员发生受伤、生病、死亡等突发情况,需由投标人自行解决。2、提供服务期间,投标人须准备不少于30人的应急处突队伍,相关人员须配备防暴头盔、盾牌等执勤装备。3、因大运会安保方案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安保人员数量及周期减少、增加、调整的,经采购人确认后,投标人须无条件响应,并最终据实结算。如因上述情况增加安保人员导致服务费用增加的,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但增加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总金额的10%,按照中标单价据实结算。3,524,844.00

合同包3:

服务类(北京京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3安全服务安检排爆服务人员(社会化安检服务人员租赁)以采购人具体通知为准。1、提供服务期间,安保人员发生受伤、生病、死亡等突发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投标人须派专业人员组织、管理安保人员,并保证拟派的安保人员经过岗前培训,具备相关的安检知识,能熟练操作安检器材,并具备现场应变处理能力。 3、安保人员须严格安检,防止易燃易爆、管制刀具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违禁物品进入,做到不漏检,逢包必查,逢液体必检,发现可疑人员及时上报处理,做到文明执勤,礼貌执勤,展示良好形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大运会安保任务结束,结束时间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采购人不定期对中标人进行考核检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给予通报批评,记过失分,或报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如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将追究其经济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4,156,02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于志华、李娜、刘琳、余雁、贾晓蓉、王柯维、罗宁(第二包)(采购人代表)、谢迁、李良亮(第三包)(采购人代表)、王柯维、罗宁(第一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服务费,转账方式收取,由各包中标人承担。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4.7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2.9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3.9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用途、数量及技术参数、简要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2、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详见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人:张健

4、计划备案编号:采购计划审批-510*****210*********[2023]*****

5、监督管理办公室: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

6、因系统原因,代理服务费金额仅显示两位小数,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为:第一包*****元,第二包*****元,第三包*****

7、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于志华、李娜、刘琳、余雁、贾晓蓉、王柯维(第一包、第二包采购人代表)、罗宁(第一包、第二包采购人代表)、谢迁(第三包采购人代表)、李良亮(第三包采购人代表)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公安局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136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E3门栋6楼2-1-611-615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8-********

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检排爆 社会化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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