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021年来安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协审机构备选入库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2019年-2021年来安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协审机构备选入库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czcg******-045
2019年-2021年来安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协审机构备选入库项目于2019 年2月1日9时00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安分中心依法开标,评标委员会按照交易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并确定了预入库单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评审共有20家单位入围(一标包),入库单位明细详见附件。
经符合性审查共有9家单位入围(二标包),入库单位明细详见附件。
公告期限:2019年2月3日-2019年2月12日(3个工作日)
招标单位联系人:谭主任 联系电话:0550-*******
代理机构联系人:闵勇 联系电话:139*****059
评审委员会名单:陈玲、李宁、李涛、刘正友、陆求伟、谭志忠、姚丽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来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事务所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来安县城河路清流市场东大门对面二楼,联系电话:0550-******* 139*****059。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附件:
项目评标结果公告
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来安县审计局
代理机构:来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事务所
2019年2月3日
资格审查结果
2019年-2021年来安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协审机构备选入库项目 于2019年2月1日9时00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安分中心依法开标,评标委员会按照交易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现将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如下:
经评审共有20家单位入围(一标包),入库单位明细详见附件。
经符合性审查共有9家单位入围(二标包),入库单位明细详见附件。
现将上述资格审查结果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如对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有异议或认为评标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不公正、不公平行为的,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依法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招标单位:来安县审计局
代理机构:来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事务所
2019年2月3日
标签: 政府投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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