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环境集成实施服务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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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气象局强对流天气临近预报分系统省级基础环境建设(包1)合同公告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15]002908号-1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气象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必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强对流天气临近预报分系统省级基础环境建设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5]002908号
(3)项目内容:强对流天气临近预报分系统省级基础环境建设的设备供应、运输、安装、系统调试、维护、系统集成及等内容。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合同规定的所有项目内容项目经理:周涛。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品目供应商成交金额合同编号
1C020201-基础环境集成实施服务湖南必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00湘财采计[2015]002908号-1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15年08月19日,履行期限:1825天。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双方对到货货物进行检查并出具初步交验资料。
4.付款
1、项目总金额的8%为项目履约保证金,其中项目总金额的3%和5%在合同签订后分别转化为项目的廉政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廉政保证金在无不廉洁行为发生的情况下,自项目验收合格满半年后经公示无异议,采购人将无息返还给中标人;质量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采购人将无息返还给中标人。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整个项目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且项目整体试运行一周后支付合同总额的100%。合同价款支付凭证:必须提供政府采购合同、卖方开具的有效发票等支付凭证。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15-08-19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15年08月19日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常国刚法定代表人:马涛
委托代理人:贺炜委托代理人:周涛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朝阳支行
帐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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