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勘查、评估费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勘查、评估费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四0三地质队 | 峨眉山市绥山镇兴隆街 | 3,228,000.00元 |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四0三地质队 | 峨眉山市绥山镇兴隆街 | 5,376,000.00元 |
合同包3: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四0三地质队 | 峨眉山市绥山镇兴隆街 | 2,466,000.00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四0三地质队)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地质勘测服务 | 四川省峨眉山市凤凰石灰岩地质勘探 | 编制的《勘探工作实施方案》《地质勘探报告》与对应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及对应的附图、附表、化验和工业试验成果等,通过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组评审,并完成评审备案。 | 1、本项目实施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固体矿产地质勘探规范总则》(GB/T *****-2020)、《固体矿产资源量分类》(GB/T *****-2020)、《固体矿产勘探工作规范》(GB/T *****-2016)、《矿产地质勘查规范石灰岩、水泥配料类》(DZ/T 0213-2020)、《矿产地质勘查规范建筑用石料类》(DZ/T 0341-2020)、《固体矿产勘探/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20)、《固体矿产勘探原始地质编录规程》(DZ/T 0078-20**)、《工程测量标准》(GB*****-2020)、《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GB/T*****-2021)等。 2、本项目编制的《四川省峨眉山市凤凰石灰岩地质勘探工作实施方案》应报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评审,评审通过后可组织实施。 3、本项目在实施勘探工作时应反复分别精准控制勘探区域范围,各个地质勘探区的拐点均应落桩(稳固且明显)定点,且必须精准控制各个地质勘探区域的最高点与下一步的开采最低点,分别精准标明开采高程范围;同时,精准测绘勘探区域范围内及周边300米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 4、本项目编制的《地质勘探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对应的附图、附表、化验和工业试验成果等,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并报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评审,且供应商应负责完成评审备案与地质资料汇交等工作。 5、本项目按勘探方案探明、控制、推断钙粉用灰岩的资源量,提交《四川省峨眉山市凤凰石灰岩地质勘探报告》与《四川省峨眉山市凤凰石灰岩开发利用方案》,以及对应的附图、附表、化验和工业试验成果,为采购方出让四川省峨眉山市凤凰石灰岩采矿权提供地质依据并协助采购人完成出让采矿权的相关资料。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完成《勘探工作实施方案》《地质勘探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及分别取得评审意见、备案、地质资料汇交等手续。若因不可抗力原因影响工期时,我单位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日内向采购人通报,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后工期。(具体细节合同另行约定) | 《固体矿产地质勘探规范总则》(GB/T *****-2020)、《固体矿产资源量分类》(GB/T *****-2020)、《固体矿产勘探工作规范》(GB/T *****-2016)、《矿产地质勘查规范石灰岩、水泥配料类》(DZ/T 0213-2020)、《矿产地质勘查规范建筑用石料类》(DZ/T 0341-2020)、《固体矿产勘探/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20)、《固体矿产勘探原始地质编录规程》(DZ/T 0078-20**)、《工程测量标准》(GB*****-2020)、《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GB/T*****-2021)等。 | 3,228,000.00 |
合同包2:
服务类(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四0三地质队)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2-1 | 地质勘测服务 | 峨眉山市连峨建筑用玄武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地质勘探 | 编制的《勘探工作实施方案》《地质勘探报告》与对应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及对应的附图、附表、化验和工业试验成果等,通过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组评审,并完成评审备案。 | 1、本项目实施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需实施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固体矿产地质勘探规范总则》(GB/T *****-2020)、《固体矿产资源量分类》(GB/T *****-2020)、《固体矿产勘探工作规范》(GB/T *****-2016)、《矿产地质勘查规范石灰岩、水泥配料类》(DZ/T 0213-2020)、《矿产地质勘查规范建筑用石料类》(DZ/T 0341-2020)、《固体矿产勘探/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20)、《固体矿产勘探原始地质编录规程》(DZ/T 0078-20**)、《工程测量标准》(GB*****-2020)、《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GB/T*****-2021)等。 2、编制的供应商编制的《峨眉山市连峨建筑用玄武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地质勘探工作实施方案》,应报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评审,评审通过后可组织实施。 3、在实施勘探工作时应反复分别精准控制勘探区域范围,各个地质勘探区的拐点均应落桩(稳固且明显)定点,且必须精准控制各个地质勘探区域的最高点与下一步的开采最低点,分别精准标明开采高程范围;同时,精准测绘勘探区域范围内及周边300米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 4、本项目编制的《地质勘探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对应的附图、附表、化验和工业试验成果等,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并报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评审,且供应商应负责完成评审备案与地质资料汇交等工作。 5、供应商按勘探方案探明、控制、推断建筑用玄武岩和建筑石料用灰岩的资源量,提交《峨眉山市连峨建筑用玄武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地质勘探报告》与《峨眉山市连峨建筑用玄武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开发利用方案》,以及对应的附图、附表、化验和工业试验成果,为采购方出让峨眉山市连峨建筑用玄武岩、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提供地质依据并协助采购人完成出让采矿权的相关资料。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完成《勘探工作实施方案》《地质勘探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及分别取得评审意见、备案、地质资料汇交等手续。若因不可抗力原因影响工期时,我单位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日内向采购人通报,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后工期。(具体细节合同另行约定) | 《固体矿产地质勘探规范总则》(GB/T *****-2020)、《固体矿产资源量分类》(GB/T *****-2020)、《固体矿产勘探工作规范》(GB/T *****-2016)、《矿产地质勘查规范石灰岩、水泥配料类》(DZ/T 0213-2020)、《矿产地质勘查规范建筑用石料类》(DZ/T 0341-2020)、《固体矿产勘探/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20)、《固体矿产勘探原始地质编录规程》(DZ/T 0078-20**)、《工程测量标准》(GB*****-2020)、《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GB/T*****-2021)等。 | 5,376,000.00 |
合同包3:
服务类(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四0三地质队)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3-1 | 地质勘测服务 | 峨眉山市明河坝水泥配料用粘土矿地质勘探 | 编制的《勘探工作实施方案》《地质勘探报告》与对应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及对应的附图、附表、化验和工业试验成果等,通过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组评审,并完成评审备案。 | 1、本项目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固体矿产地质勘探规范总则》(GB/T *****-2020)、《固体矿产资源量分类》(GB/T *****-2020)、《固体矿产勘探工作规范》(GB/T *****-2016)、《矿产地质勘查规范石灰岩、水泥配料类》(DZ/T 0213-2020)、《矿产地质勘查规范建筑用石料类》(DZ/T 0341-2020)、《固体矿产勘探/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20)、《固体矿产勘探原始地质编录规程》(DZ/T 0078-20**)、《工程测量标准》(GB*****-2020)、《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GB/T*****-2021)等。 2、编制的《峨眉山市明河坝水泥配料用粘土矿地质勘探工作实施方案》应报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评审,评审通过后可组织实施。 3、在实施勘探工作时应反复分别精准控制勘探区域范围,各个地质勘探区的拐点均应落桩(稳固且明显)定点,且必须精准控制各个地质勘探区域的最高点与下一步的开采最低点,分别精准标明开采高程范围;同时,精准测绘勘探区域范围内及周边300米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 4、编制的《地质勘探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对应的附图、附表、化验和工业试验成果等,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并报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评审,且供应商应负责完成评审备案与地质资料汇交等工作。 5、按勘探方案探明、控制、推断水泥配料用粘土矿的资源量,提交《峨眉山市明河坝水泥配料用粘土矿地质勘探报告》和《峨眉山市明河坝水泥配料用粘土矿开发利用方案》,以及对应的附图、附表、化验和工业试验成果,为采购方出让峨眉山市明河坝水泥配料用粘土矿采矿权提供地质依据并协助采购人完成出让采矿权的相关资料等。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完成《勘探工作实施方案》《地质勘探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及分别取得评审意见、备案、地质资料汇交等手续。若因不可抗力原因影响工期时,我单位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日内向采购人通报,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后工期。(具体细节合同另行约定) | 《固体矿产地质勘探规范总则》(GB/T *****-2020)、《固体矿产资源量分类》(GB/T *****-2020)、《固体矿产勘探工作规范》(GB/T *****-2016)、《矿产地质勘查规范石灰岩、水泥配料类》(DZ/T 0213-2020)、《矿产地质勘查规范建筑用石料类》(DZ/T 0341-2020)、《固体矿产勘探/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20)、《固体矿产勘探原始地质编录规程》(DZ/T 0078-20**)、《工程测量标准》(GB*****-2020)、《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GB/T*****-2021)等。 | 2,466,000.00 |
凌茂前、刘蓉玲、陈丽容、黄孟琦、周道成、周福篯(采购人代表)、李发斌(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合同包2: 0万元。收取对象:无。
合同包3: 0万元。收取对象: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峨眉山市兴隆街290号
联系方式:**520939093
名称: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峨眉山市名山路东段8号
联系方式:0833-5045135
项目联系人:采购中心
电话:0833-5045135
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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