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大道北侧、青洋路西侧北片区地块整治过程质量管控和最终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龙城大道北侧、青洋路西侧北片区地块整治过程质量管控和最终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龙城大道北侧、青洋路西侧北片区地块整治过程质量管控和最终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龙城大道北侧、青洋路西侧北片区地块整治过程质量管控和最终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常州市水利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5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水利院采竞磋【2023】第3号
2.项目名称:龙城大道北侧、青洋路西侧北片区地块整治过程质量管控和最终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9.2万元
5.最高限价:99.2万元
6.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龙城大道北侧、青洋路西侧北片区地块整治过程质量管控和最终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本地块占地面积约******m2,本地块拟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及绿化用地。本项目主要内容是开展龙城大道北侧、青洋路西侧北片区地块整治过程质量管控,地块整治结束后,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通过常州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常州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的专家评审,以及完成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相关服务。
7.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地块整治过程质量管控和最终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通过常州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常州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合同工期以中标工期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污染场地调查或环境影响评价(或评估)或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内容。
其他资格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报名开始时间: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17日下午17:00(工作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17日下午17:00(工作时间)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17日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供应商应首先注册成为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网站会员,详见会员操作指南。
2.供应商按系统提示交纳相关费用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下载磋商文件。
3.采购文件费:人民币500元整。
注:
1)平台网址为:http://www.ejy365.com。下载者首次登陆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2)采购文件服务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开票方式:开标后10日内至常州市水利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常州市天宁区晋陵中路578号401室财务室)开取发票。
3)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客服1:177*****011,客服2:189*****904,客服3:189*****638、客服投诉电话:133*****316。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4)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磋商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5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天宁区晋陵中路578号三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澄清及答疑
1)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考察现场。对磋商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有异议的投标人,均应在2023年5月17日17:00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招标公告约定的方式提出,否则视为无有效澄清或异议。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更或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补充或更正形式在网站上发布,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 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元整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3年5月21日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按常州阳光交易市场提示信息操作
★网银转账:投标人必须通过常州阳光交易市场会员注册账(卡)号自行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方式和时间及时足额缴至系统提示的账户,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帐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电子保函: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之前,投标人必须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号将电子保函服务费转入对应的电子保函服务费账户;电子保函服务费收款账户名称、收款开户行、收款账号等信息详见常州阳光交易市场提示信息;电子保函服务费有效以常州阳光交易市场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电子保函服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到帐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3.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一经报名,不得更改单位名称。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1
联 系 人:郭主任 联系电话:0519-********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常州市水利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天宁区晋陵中路578号
联系方式:储女士 0519-********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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