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关于公布新冠治疗应急挂网药品重新挂撤网结果的通知
甘肃省关于公布新冠治疗应急挂网药品重新挂撤网结果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按照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鉴于目前我省新冠治疗药品供应充分,但部分应急挂网药品较原挂网药品价格差异较大,为保持我省药品价格招采政策的稳定性和公平性,经公示和申诉质疑处理,现将前期应急挂网的新冠治疗药品重新挂撤网结果予以公布。
一、调整结果
本次调整的药品主要包括新冠病毒感染者常用治疗药应急挂网的药品和感冒药专项挂网中保障供应挂网的药品共91个,其中保留交易资格的29个,取消挂网资格的59个,待会议论证的3个,详见附件,会议论证结果另行通知。
二、结果执行
公布结果自2023年6月10日起执行,医疗机构库存自行消化,取消挂网药品后期可按照我省药品新增阳光挂网政策重新申报挂网,不受“撤废不足1年不予挂网”条件限制。
三、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休息。
业务咨询电话:0931-*******。
监督电话:0931-*******(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5月11日
普通附件: | 新冠治疗应急挂网药品重新挂撤网结果公布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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