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采购项目(开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开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采购项目(开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属地:河南省开封市
所属行业:信息网络
项目类型:货物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开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采购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开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FZKF2023-0410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3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5月10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执法记录仪信息采集工作站8台
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1个标段
3、供货期:7日历天
4、质保期:3年(在质保期内有任何质量问题免费更换)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中标单位名称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1 | 执法记录仪信息采集工作站8台 | 河南法斯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质量要求 | 供货期 | 质保期 | |
1 | 开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采购项目 |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7日历天 | 3年(在质保期内有任何质量问题免费更换) |
四、评审专家名单
陈锋 、 朱士红 、 段清霞
五、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人民币60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开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九大街与安顺路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38*****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联系人:翟女士
联系方式: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女士
联系方式:0371-********
附件
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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