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医院会议室设备工程中标结果
中心医院会议室设备工程中标结果
公告日期 2015年09月14日16时47分
项目名称 遂宁市中心医院会议室设备工程
招标编号 遂政采竞(2015)L0373号
查看采购公告 http://zfcgjj.snjsjy.com/news/d/index.aspxtid=247&pid=25633
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单位 遂宁市中心医院 采购联系人电话(手机) *******
联系人 填报员 采购联系人电话(座机)
开始时期 2015年09月09日10时07分 截止日期 2015年09月14日15时30分
项目简介
商务条款信息
合同签订时间 1.成交供应商在中标公告发布2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凭中标通知书在中标公告发布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不能按时签订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
交货时间 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
交货方式 1.成交供应商负责货物运输,并负责上门安装、调试。2.成交供应商在货物安装前应到采购单位进行实地勘察,设计安装方案,确保安装方案合理、运行可靠、维护方便。并承担货物运输、安装和调试费用。3.采购人进行批量采购,供货商按采购人的实际需求进行分批、分期供货。
验收 1.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合同内容提供货物及相关配套售后服务,不得随意变更采购结果。在履约过程中无法按照投标型号提供货物的,可以提供同一品牌其他型号的货物,但技术性能必须高于原投标型号。
交货地点 遂宁市中心医院(或临时指定地点)
合格的竞价供应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参与电子竞价项目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之内。 3.竞价供应商不在遂宁城区的,则要求在遂宁城区内有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或特约经销点。
备注 一、质量技术: 1.竞价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拟定品牌、型号及技术指标等进行竞价。凡未按采购人技术参数和商务要求或存在负偏离的竞价均视为无效竞价。 2.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原包装全新货物。 3.成交供应商提供进口货物及有关服务须符合原产地或国家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二、款项支付: 1.合同签订后,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45个工作日内,甲方凭乙方开具的与合同等额的正规发票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0%,余款10%作为质保金,在合同签订后12个月且产品质量无问题后无息一次性支付。三、违约处罚成交供应商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采购人将取消其供货资格,并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同时上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供货的; 2.成交供应商未能严格按照采购人制订的技术参数进行虚假应标的,或降低产品等级标准以及提供质量缺陷货物的; 3.主机、零件、配件或耗材等以劣充优、以假充真、以少充多的;或拆换、调换、截留产品零部件的; 4.成交供应商以低价获取中标、但又不能按采购人制订的技术参数和商务要求签订合同或供货的; 4.资格证明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以及经营范围与竞价项目不相符的; 5.不满足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 6.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中标供应商及报价 (受采购人委托,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电子竞价系统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报价总金额(元)畅联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 ¥21,340.00 遂宁浩洋商贸有限公司 ¥23,887.00 遂宁市同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5,520.00 遂宁市联达软件有限公司 ¥25,670.00
注:请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书面采购合同,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致电****-******* 李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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