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局集团公司龙漳线“永临结合”电力贯通线改造(剩余部分)设备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
南昌局集团公司龙漳线“永临结合”电力贯通线改造(剩余部分)设备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
南昌局集团公司龙漳线“永临结合”电力贯通线改造(剩余部分)设备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
报价人:
南昌局集团公司龙漳线“永临结合”电力贯通线改造(剩余部分)设备项目(项目编号:南铁物采﹝2023﹞31号),于2023年5月11日,在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的监督下,在南昌完成了该项目的谈判。现将该项目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成交候选人 |
01 | 电力变压器、调压器 | 山东金志电气有限公司 |
02 | 电抗器 | 流标 |
03 | 10KV户外隔离开关箱、高压电缆分支箱 |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04 | 保护测控装置 | 成都交大许继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
05 | 高压开关柜、小电阻接地装置 |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
公示期为2023年5月12日至5月14日。在公示期间,报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或认为采购结果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规定行为的,可向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提出异议。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违反以上规定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受理异议电话: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0791-********
电子邮箱:**********@qq.com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办公室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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