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东乡经济开发区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公开的通知
关于江西东乡经济开发区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公开的通知
2021年11月28日,江西东乡经开区根据省、市、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和《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简化开发区建设项目环评环境质量监测等工作的通知》(赣环环评〔2021〕64号)、《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园区环保成果共享的通知》(抚环审字〔2021〕11号)的要求,江西东乡经开区积极展开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建立园区环保数据成果共享机制。
2.开展园区及周边环境质量检测。
3.推动园区基础环保成果资料运用。
江西东乡经开区于2022年12月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对江西东乡经开区及周边环境质量进行监测。现将检测数据进行公开(详见附件),供社会各界查阅使用。望江西东乡经开区内企业在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中充分利用园区环保数据成果共享机制,作为企业建设项目环评环境质量监测的依据,改变以往单个项目都需自行进行环境质量监测的状况,降低企业成本,缩短环评文件编制时间,促进项目尽快落地,积极推动工业三年倍增行动,统筹推进工业园区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江西东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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