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罕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呼和浩特市基本医疗保险医药机构定点资格评估结果的公示(赛罕区2023年第二批)
赛罕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呼和浩特市基本医疗保险医药机构定点资格评估结果的公示(赛罕区2023年第二批)
一、公示内容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3号)和《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呼和浩特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呼医保发〔2019〕58号),以及《关于呼和浩特市基本医疗保险医药机构定点资格申报有关事宜的通知》(呼医保发[2021]28号)文件有关精神,2023年5月12日,经评估对本次符合“两定”机构评估的机构共21家进行公示,其中医疗机构15家(呼和浩特市如意工业园区樊瑞请口腔诊所、赛罕区色音花拉蒙医诊所服务部、赛罕区米永明中医诊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合一口腔门诊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王敏中医诊所、赛罕区王丽婷口腔诊所、博悦口腔门诊部、呼和浩特市如意工业园区边涛中医诊所、赛罕区林建国中医诊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胡利军西医诊所、赛罕区程俊生口腔诊所、赛罕区孔俊威口腔诊所、至诚至美口腔门诊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菅占军中医诊所、赛罕区赵启龙口腔诊所);零售药店6家(内蒙古蒙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一百三十八分店、内蒙古好药师汇东医药有限公司、内蒙古慈芸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内蒙古好药师万豪大药房有限公司、内蒙古康凯大药房有限公司、内蒙古百芝康医药有限公司)。
二、公示时间
2023年5月12日-2023年5月19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打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以及其他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者将严格保密。
受理电话:0471--*******
特此公告
附件:1.呼和浩特市基本医疗保险医药机构定点资格申报名单(赛罕区2023年第二批15家)
2.呼和浩特市基本医疗保险医药机构定点资格申报名单(赛罕区2023年第二批6家)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12日
附件1
呼和浩特市基本医疗保险医药机构定点资格申报名单(赛罕区2023年第二批15家)
附件2
呼和浩特市基本医疗保险医药机构定点资格申报名单(赛罕区2023年第二批6家)
标签: 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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