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项目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第二批)第二包中标结果公告

黑龙江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项目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第二批)第二包中标结果公告

我公司接受黑龙江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项目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第二批)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FW********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项目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第二批)

1.3服务内容:黑龙江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黑龙江省内权属企业法律事务服务。其中:涉及公司收购、兼并、改组、改制、并购、重组领域法律服务内容的,优先在第一包入围供应商中选择;服务费用在3万元以下的,优先在第二包入围供应商中选择;涉及其他法律内容及预计服务费用在3万元以上的,在第一、第二包入围供应商中选择。

1.4服务期: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至2024年12月。采购人每年对入围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评审,不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终止其入围资格。

1.5服务地点:黑龙江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所在地,以及集团及权属企业指定地点。

1.6付款方式:按项目付款。

1.7入围数量:第一包:3家;第二包:4家

1.8其他要求:本项共两个包,不可兼投,否则相关投标都将被否决。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意向供应商须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提供正页和2022年度年检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已入围2022年1月黑龙江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备选库(第一批次)的机构不得再次参加本次入围投标。

3.3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按时保质完成法律服务工作任务,在法律服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法律服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具备承担相应法律服务风险的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和社会声誉,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3)能够保守被服务企业的商业秘密,维护企业信息安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4)近3年内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业务等行政处罚,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5)司法行政机关、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根据律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明确其不适合承担金融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3.4与采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次入围。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次入围。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注:本项目接受独立法人企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若意向供应商为合伙企业,法定代表人则指执行事务合伙人;若意向供应商为分支机构,则指分支机构负责人。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4月24日9:00至2023年4月28日16:00(北京时间)。

4.2采购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招标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投标无效。

五、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5.2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17:00前

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5月9日9:00时

6.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712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7.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5月9日9:00时

7.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712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大道605号

联 系 人:索寒野

电 话:133*****103

代理机构:黑龙江现代企业资产投运营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

联 系 人:周先生、王先生

电 话:0451-****************

附件:供应商操作流程.docx

一、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项目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第二批)第二包< :namespace prefix = "o" />

二、项目编号:0222FW********

三、采 购 人:黑龙江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四、代理机构:黑龙江现代企业资产投运营咨询有限公司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4月24日

七、开标时间:2023年5月9日9:00

八、入围候选人名单

经评审,评标评审委员会按采购文件要求,确定入围侯选人名单如下:

1、黑龙江铃兰律师事务所

2、黑龙江金马律师事务所

3、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

4、上海市海华永泰(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九、公示期: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12日

十、公示期后,入围候选人即为入围供应商。代理机构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及入围通知书。

采 购 人:黑龙江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大道605号

联 系 人:索寒野

电 话:133*****103

代理机构:黑龙江现代企业资产投运营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

联 系 人:周先生、王先生

电 话:0451-****************

一、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项目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第二批)第二包< :namespace prefix = "o" />

二、项目编号:0222FW********

三、采 购 人:黑龙江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四、代理机构:黑龙江现代企业资产投运营咨询有限公司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4月24日

七、入围供应商名单

入围候选人公示期已结束,公示期间无异议。确定的入围供应商如下:

1、黑龙江铃兰律师事务所

2、黑龙江金马律师事务所

3、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

4、上海市海华永泰(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大道605号

联 系 人:索寒野

电 话:133*****103

代理机构:黑龙江现代企业资产投运营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

联 系 人:周先生、王先生

电 话:045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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