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机要运行服务中心印刷服务定点服务中标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机要运行服务中心印刷服务定点服务中标结果
采购人(甲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机要运行服务中心
地址:无
联系方式:159*****142
供应商(乙方):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政机关文印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青城巷6号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汉文、蒙古文版)2023年1—24期印刷服务,采购数量:1; | 1(批) | ¥872,800.00 | ¥872,800.00 | (一)按期保证完成汉文、蒙古文版公报录入、排版、校对(三校)、核红、制作清样、封面制作、制版、印制成品,并及时提供成品电子版(具体格式由采购人指定)光盘。(二)具有排版、校对、平面设计制作,制版、印刷、装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同时具备单色、彩色胶印机,彩色数码、四色轮转机,高速折页、骑马联动机等。能够在短时间内完成批量印装任务的能力。(三)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蒙古语文翻译人员,具有一级校对证书的专业校对人员,具有计算机排版高级技师、技师等证书的专业封面制作人员。 (四)厂区环境干净整洁,印刷设施设备较为先进,符合环境保护行政部门有关印刷行业的VOC治理及PID在线监测要求。 (五)供应商须在印刷地提供公报及信封的存放、包装场地,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同时提供不小于长6米、宽3米、高1.2米的包装台(可多张桌子拼接)和打包机等设备。服务要求:(一)所有印刷品须按招标范围以及采购人所提供样版的内容、颜色、数量等各项要求进行印刷,如需变更印刷技术要求(如刊物规格,纸张、用料标准,加工方式等),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二)所有印刷品在正式印制前均须提交清样,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供应商 |
合同金额:872,8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柒万贰仟捌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5月15日至2023年05月15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2023年05月15日
2023年05月15日
无
合同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机要运行服务中心印刷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pdf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机要运行服务中心
2023年05月15日
标签: 印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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