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安凤栖上院33号地块门窗采购及安装中标结果公示
水安凤栖上院33号地块门窗采购及安装中标结果公示
全流程电子标,注意事项!
水安凤栖上院33号地块门窗采购及安装
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水安凤栖上院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备案表,2108-******-04-05-******
1.4 招标人:安徽皖港通达置业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安徽皖港通达置业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水安凤栖上院33号地块门窗采购及安装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DFWGZ*****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DFWGZ*****/01
2.5 建设地点:亳州市药都大道以南,老君大道以西。
2.6 建设规模:水安凤栖上院项目共3个地块(分别为32#地块、33号地块和34#地块),总建筑面积约42万平方米,其中33#地块总建筑面积约14.2万平方米。
2.7 合同估算价:约1350万元
2.8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水安凤栖上院33号地块门窗采购及安装工程相关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铝合金门窗、耐火窗、金属百叶的采购及安装、检测、成品保护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本项目拟分期采购、安装,其中一期采购安装具体范围为G1#楼、G2#楼、G3#楼、G5#楼、G6#楼、Y1#楼、Y2#楼、Y3#楼、Y5#楼、Y6#楼、Y7#楼、S1#楼、S2#楼、S3#楼、P1#配电房、P2#配电房、P3#配电房。二期采购安装具体范围:Y8#楼、Y9#楼、Y10#楼、Y11#楼、Y12#楼、Y13#楼、S5#楼。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9 交货及安装地点:亳州市药都大道以南,老君大道以西,项目所在地点。
2.10 交货及安装工期:分期供货及安装(2次),其中首期工期要求如下:
合同签订后25天内首期窗框须到达现场并具备安装条件,并在到达现场15天内安装完成,窗框排产楼栋须根据甲方指示进行排产。
二期门窗采购及安装待具备采购、安装条件后工期另行通知。
2.11 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2 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起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一个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门窗采购及安装工程业绩。
备注:(1)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如不能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应另附加盖业主方公章的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投标人提供的建筑幕墙工程业绩(含门窗采购及安装)予以认可,其中门窗采购及安装对应合同额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自行统计并列明或业主证明文件),仅建筑幕墙工程业绩(不含门窗采购及安装)不予认可。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承诺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3.4 财务要求: / 。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要求: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 4 月 17 日15:00至开标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 400-0099-555 。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0 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5 月 8 日 11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 5月 8 日 11 时 00 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3 楼 2 号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人:安徽皖港通达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高新区酒城大道与神农大道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
联 系人:李工
电话:133*****739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邮 编:******
联 系 人:朱工、文工、沈工
电 话:136*****515、182*****465、177*****695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0099-555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牡丹路与汤王大道交叉路口往东北约130米
电 话:158*****712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需查看注意事项,详见: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服务—电子招标投标—操作指南—进场项目(合肥)。
9.3 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在使用投标工具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0099-555,(0551)********。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保证金账户一: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84*****9449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保证金账户二: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02*****210010*****242873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2023年 4 月 14 日
水安凤栖上院33号地块门窗采购及安装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水安凤栖上院33号地块门窗采购及安装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DFWGZ*****/01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4月14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5月8日
水安凤栖上院33号地块门窗采购及安装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嘉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郭店街道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1号楼西1层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贰佰捌拾玖万陆仟叁佰陆拾陆元柒角柒分(¥********.77元)
工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安徽皖港通达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高新区酒城大道与神农大道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33*****73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 系 人:朱工、文工、沈工
电 话:136*****515、182*****465、177*****695
公示期:自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12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省招标集团大厦10楼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158*****712。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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