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医医院嘉定院区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调整部分)预评价及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结果公示

上海市中医医院嘉定院区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调整部分)预评价及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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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中医医院嘉定院区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调整部分预评价及放射
性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SHCSC2023F062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上海市中医医院嘉定院区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调整部分预评价
及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项目:
中标人:上海申丰地质新技术应用研究所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20.45 万元
二其他:
1采购编号:SHCSC2023F062
2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公司
3采购人:上海市中医医院
4项目名称:上海市中医医院嘉定院区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调整部分预评价及
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项目
5竞争性磋商时间:2023 年 5 月 12 日上午 9:30 分
6竞争性磋商结果公示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
7竞争性磋商结果公示截止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
8第一成交候选人:上海申丰地质新技术应用研究所有限公司
9第二成交候选人:中辐评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10第三成交候选人:上海康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0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魏玉龙曹瑾刘昕怿
报价单位如对磋商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提出质疑,递交质疑投诉函的相关要求如下:
1递交书面质疑投诉函必须有明确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事实依据及诉求。
2提出质疑投诉为法人单位的,必须为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的原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
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上述原件和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3提出质疑投诉为自然人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并提供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4质疑投诉必须提供联系人的真实通讯方式,包括电话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5质疑投诉必须在招投标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送达本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6质疑投诉函须由质疑投诉人或法人委托人本人当面送达,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 1539
号 B 座 11 楼。
7对匿名质疑投诉件不予受理。
8对无理或恶意质疑投诉的个人和单位,通过公司诚信信息库记录在案,并在诚信评价会
上予以公布,必要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和反诉的权力。
9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公开质疑投诉监督联系方式,联系人:周以玲,监
督电话:63279000。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市中医医院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芷江中路 274 号
联 系 人:张志毅
电 话:021-566398282239
电子邮件:18964107703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申康卫生基建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 1539 号 B 座 11 楼
联 系 人: 黄超妮龚泉嘉
电 话: 021-63279000-1169
电子邮件: huangchaonishcsc.net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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