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沈阳市·康平县]复合高分子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二部工程-EPC承包项目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施工][沈阳市·康平县]复合高分子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二部工程-EPC承包项目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复合高分子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二部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TP********* | 工程名称 | 复合高分子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二部工程 | ||||||||
标段编号 | ******TP*********001001 | 标段名称 | 复合高分子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二部工程-EPC承包项目 | ||||||||
建设单位 | 沈阳恒瑞汇鑫产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05月15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年05月18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 | 建设地点 | 辽宁省沈阳市康平经济开发区朝阳工业园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庄丽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冀113*****008***** | 99.******% | 956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国家相关文件对各阶段和各专业设计深度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验收合格。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行业甲级 | 88.41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清大原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庄丽 | 姚文凯 | 胡伟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庄丽 | 姚文凯 | 胡伟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时玉斌 | 李志 | 郭珩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冀建安B(2017)*******],建筑工程一级[冀113*****008*****]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黑建安B(2021)*******],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黑123*****008*****]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赣建安B(2015)*******],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赣136*****012*****]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注册一级建筑师[200*****595] | 注册一级建筑师[*********] | 注册一级建筑师[*********] | ||||||||
注册资格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
证书编号 | 冀113*****008***** | 黑 123*****008***** | 赣136*****012***** | ||||||||
投标报价 | 99.******% | 99.460000% | 99.150000% | ||||||||
工程工期 | 956 | 956 | 956 | ||||||||
质量要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国家相关文件对各阶段和各专业设计深度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验收合格。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国家相关文件对各阶段和各专业设计深度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验收合格。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国家相关文件对各阶段和各专业设计深度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验收合格。 | ||||||||
企业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行业甲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评审得分 | 88.41 | 86.51 | 82.55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清大原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一、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吴桥县第一初级中学迁建项目一标段2、东光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人才公寓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3、武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总承包4、河北隆尧经济开发区熔炼中心项目一期工程 EPC(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二、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北京清大原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1、NPA 产业园建设工程项目一、二标段2、牡丹江服务外包产业园建设项目施工3、于洪区沈师二校太湖校区新建工程设计4、勃利寒地特色小镇项目(一期)工程 EPC 总承包5、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富家三区小区、富家二区小区、富家一区小区、光义矿小区、红旗中心小区、民主中心小区、沿河中心小区、头雁中心小区等老旧小区楼本体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改造 EPC 工程总承包三、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九颂山河·春江悦项目设计、采购、施工 EPC 总承包工程2、长汀县河田第二中心小学及幼儿园工程总承包(EPC)3、申嘉湖高速公路安吉孝源至唐舍段工程房建施工第 F01 标段4、南海丹灶新能源产业厂房建设项目(C1 区、C2 区、D1 区、D2 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标签: 工程-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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