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转移支付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中央转移支付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中央转移支付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有效期:2023-05-16 至 2023-05-17
撰写单位: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撰写人:尹腾飞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央转移支付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

二、项目名称:中央转移支付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供应商名称:大连大公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市甘井子区金新路1号

中标(成交)金额:513,73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服务类

名称:中央转移支付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C********食品药品安全服务)

服务范围:2023年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央转移支付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测任务287批次。抽检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抽检对象。覆盖本行政区域内所有获得生产许可证的在产食品生产企业和市场占有率高的超市、大型批发市场销售的食品,以及大型餐饮企业生产销售的产业食品。覆盖本安全风险较高、不合格和涉嫌不合格的食品。 2.抽检场所。抽检地区覆盖整个辖区,抽样地点覆盖区、县、乡和行政村,加大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级流通环节食品抽检,不同业态或类型的抽样比例应与地区业态类型分布相一致;重点加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抽检,并根据当地监管工作需要组织对网络销售、进口食品等组织抽检。

服务要求:1.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执行抽检工作程序,履行法定手续。相关样品采集执法文书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2.根据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计划的要求,进行抽样、检验、结果确认、检验结论通知、复检、备样移交、结果报送、信息录入、抽检信息统计上报等工作,按时按量完成抽检任务。 3、具有专门从事抽样工作的人员,并经过培训考核,熟悉和掌握样品采集方法和相关技术要求,抽样和检验人员不得为同一人。抽样文书的书写要工整、有力,确保文书每页内容清晰可见、易辨认。有相应抽检设备,不得租赁或借用他人抽检设备 。 4.具有满足承检任务需要的食品抽检实验室面积; 服务商实验室具有配合食品检验活动所需的环境控制、数据处理与分析、信息传输等设备设施。 5.服务能力要求:①具备满足速冻及冷饮类储运条件的设备,能够保证全项微生物待检测样品在4小时以内进入实验室的能力。②须能够满足采购人应急抽样抽检的要求,当采购人临时需要大批量快速抽检样品送检时,能满足快检条件。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应能够做到24小时之内迅速响应。③实验室须具有全程监控,采购人可随时对抽检实验室和监控记录进行抽查。发现弄虚作假、擅自更改监测数据或不按规定开展抽样和抽检工作的,取消其抽检任务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对所造成的损失和不良影响承担法律责任。④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年版)》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的抽检方法进行抽检,不得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检验项目,不得擅自更改判定原则,对其出具的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⑤按《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出具抽检报告,在收到样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⑥及时将抽样数据、检验数据等全部录入相关电子系统。 6.有满足抽样检验运输要求运输车辆。 7.其它未述项目按《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承检机构工作规定》文件执行。 8、本项目食品抽检类别和测试项目按照《辽宁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年版含增补细则)》的规定执行,并按实施细则规定的检验项目做全项检验,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0日止。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采购人组织 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袁辉、孟瑜、王丛明、葛兴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石油大街158号              

联系方式:0427-*******138*****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04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程           

电 话:0427-*******

十、附件

采购文件:JH23-******-*****-招标文件.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供应商名称:大连大公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jpg

关联计划
附件:

标签: 食品安全监督 支付 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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