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冀东炭黑议标[开标记录]

鞍山冀东炭黑议标[开标记录]

鞍山冀东炭黑议标
发布时间:2023-05-15 09:26:36
议标基础信息
编号:CAS-YB-2023-0034
议标单位: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报价截止时间:2023-05-16 11:00:00
议标类别:大宗原燃材料
是否需入围审核:是
期望收货日期: -
收货地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红塔街18号
供应商报价要求
注册资金:无
保证金:无需缴纳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物料类别规格型号*采购数量*计量单位*付款方式采购工厂编码采购工厂文档/附件备注最高限制单价(元)税率
热解炭黑其他废弃物详见招标文件5000TO承兑或电汇CAS1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炭黑议标文件(鞍山冀东)(2).doc下载
100013%(增值专票)
详情描述

招标人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本公司2023年物资需求计划,对大宗原材料采购项目 热解碳黑(罐车运输试验)进行公开议标。欢迎合格投标商就本标书的全部内容前来投标。报名前需与招标方联系并进行实地踏查和样品检验,合格的企业方可参与此次投标。

一、项目内容、预估需求量、质量要求、到货时间及到货地点:

1.项目内容: 热解碳黑(罐车运输试验);

2.试验需求量:200吨,

以上约定的预计数量不作为实际订货数量,实际订货数量以本合同有效期内产品实物质量、价格、生产工艺配比等因素有关,以买方实际进货数量为准。

3.质量要求: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200kcal/kg;全硫≤3.0%;粒度≤3.0mm;全水分≤5%

4、供货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6月14日。

5、检斤方式:以买方入厂检斤数量为准。

6、交货方式:卖方按买方通知的到货期限、到货数量组织发货,运输途中的风险及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或承运单位承担。

7、结算方式:每月结算一次,货物经买方汽车衡计量并经检验后,由买方按照合同的约定计算货款总额,卖方根据确定的货款总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财务挂账后次月分期付款。

付款方式:承兑汇票(不贴息)或电汇。

二、对投标方的实质要求

1、投标方需熟悉鞍山冀东水泥大宗原材料进货流程,提前办理车辆入厂手续,根据鞍山冀东水泥要求及时供货(车辆随时安排)产品质量必须满足买方要求,供应质量不合格产品将会依据合同予以扣款结算或停止供货,供应不符合控制指标产品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2、投标方应仔细阅读并全面理解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投标方主体资格必须合法、合规,必须服从招标方要求并有履行投标承诺的诚意,工整规范填写投标文件内容,标书中涉及的资格证明(包括:1.营业执照、2.开户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金隅冀东阳光采购平台,在报价截止前未投标的算弃标。报价时上传报价单、投标承诺函。3、投标方应具备到鞍山冀东水泥道路运输能力,要求罐车标载运输(根据道路运输源头治理要求超重车辆可能不予进厂),

3、最高限价:含税(13%)到厂价:热解炭黑:1000元/吨。投标方在限价范围内进行报价,报价采用阳光平台一次报价为准,确定最低中标价格后,优先满足报价最低供应商的可供货量,缺口数量按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中标供应商数量按可供量与需求量匹配确定。投标报价时要如实谨慎填写可供货量,如夸大保供量中标后不能履行合同,在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同时,该中标方也将永久丧失在招标方的投标资格。

4、投标方一旦中标,不得提出与投标书承诺相抵触的任何要求。运输车辆进入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院内时,投标人委派的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服从公司人员的管理,服从该公司厂内机动车管理规定,违者该公司相关管理人员有权对投标人委派的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处罚。注:重污染天气预警时,禁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进厂送货(该排放标准买方随时根据环保部门规定调整)。

5、招标方将对此招标全程认真监控,严防舞弊行为。招标工作中一经发现有围标及其他舞弊的行为,招标方将立即中止招标。

6、投标方不以任何理由邀请招标方人员参加由投标方出资的各种餐饮、娱乐、休闲、健身等活动;不向招标方人员及其家属、朋友送礼(含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和物品)、报销应由其个人负担的费用;不为招标方人员及其家属、朋友的个人事务提供低酬劳、无偿帮助或任何形式的好处;不为招标方及其亲属、朋友提供使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不通过非正常手段进行商业竞争,损害招标方及其他商家利益。投标方如发现招标方工作人员与其他投标方有行贿、受贿行为,可能影响招标工作公正的,招标方真诚欢迎您举报,一经查实,立即中止,重新组织招标。

7、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中标项目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如果中标方不按时、按规定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及履行合同,在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同时,该中标方也将永久丧失在招标方的投标资格。

8、授予合同:招标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规定的数量和有关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投标人一旦中标,将与招标人签订为期一个月的供货合同,当市场价格发生大幅度变化时,双方协商可以调整中标人的价格,但提出调价一方必须提前向另一方提出书面调价申请,另一方同意,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如另一方不同意,双方可于提出调价申请满一周后提前解除合同。申请期间双方按原合同执行。

报价单盖章上传

技术联系人:李松电话:139*****128

联系人
报名已截止
,冀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