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结果公告

2023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2023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结果公告 有效期:2023-05-16 至 2023-05-17
撰写单位: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赵翠红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3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

二、项目名称:2023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政府购买 居家养老服务试点东陵、马官桥、万莲、皇城街道

供应商名称:中康养(沈阳)养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巴山路5-1号

中标(成交)金额:3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2023年政府购买 居家养老服务试点风雨坛、泉园、南塔、五里河街道、皇城街道

供应商名称:沈阳尊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205号恒基大厦1001号

中标(成交)金额:3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2023年政府购买 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滨河、朱剪炉、北站街道

供应商名称:江苏安康通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南京市玄武区太平北路106号三楼

中标(成交)金额:3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政府购买 居家养老服务试点东陵、马官桥、万莲、皇城街道

服务类

名称:2023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C********养老服务)

服务范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2023年政府购买 居家养老服务试点风雨坛、泉园、南塔、五里河街道、皇城街道

服务类

名称:2023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C********养老服务)

服务范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社区共60个试点社区为北站街道凯旋社区、山东堡社区、惠工社区、望远社区,滨河街道红巾社区、通天社区、双路社区、永顺社区、阳光社区、六合社区、祥顺社区、现代社区、多福社区,泉园街道方家栏社区、上木厂社区、御龙社区、青阳社区、佳和社区,风雨坛街道铝镁社区、菜行社区、五爱社区、三八南社区、永环社区、桃源社区、茂泉社区,马官桥街道后陵社区、东大营社区、福陵社区 ,南塔街道溪林社区、丰乐社区、富民社区、天坛社区、荟萃社区、南塔社区,东陵街道新立堡社区、双安社区、八家子社区、马官桥社区、榆树屯社区、上东社区,皇城街道翠生社区、帅府社区、正义社区,万莲街道泉园社区、大万莲社区、清泉社区、泉富社区、松泉社区,五里河街道塔园社区、金生社区、盛华苑社区、文翠社区、翠塔社区,朱剪炉街道宝石社区、杏林社区、兴丰社区、剪炉社区、康壮社区、晓春社区、涌泉社区。涉及60个试点社区中,拆分后变为多个社区的,均列为试点社区纳入服务范围。 服务内容按照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执行。

服务要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承接主体,应为依法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管理部门登记的、运营状况良好的养老服务机构,具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保质保量完成《沈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指导性目录》中1—5项的服务内容,包括理发、助浴、制作老年餐、室内清洁、起居照料。 1.关爱型:沈阳市户籍且居住在社区的60周岁(含)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老年人,经评估为轻度失能、中度失能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30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经评估为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45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沈阳市户籍并居住社区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7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3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 2.普惠型:沈阳市户籍并居住在试点社区的8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3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 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的老年人不属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

服务时间:原30个试点社区因合同未到期,履行时间为旧服务方合同到期后(2023年5月31日后)至2024年4月,新增30个试点社区履行时间为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4月,(以上履约具体日期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 1.关爱型:沈阳市户籍且居住在社区的60周岁(含)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老年人,经评估为轻度失能、中度失能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30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经评估为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45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沈阳市户籍并居住社区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7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3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 2.普惠型:沈阳市户籍并居住在试点社区的8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3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

服务标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承接主体,应为依法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管理部门登记的、运营状况良好的养老服务机构,具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保质保量完成《沈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指导性目录》中1—5项的服务内容,包括理发、助浴、制作老年餐、室内清洁、起居照料。 ★附件1:本项目承接主体按照沈阳市民政局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市卫生健康委文件《关于印发沈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民发〔2020〕18号)文件中相关服务标准要求执行。 ★附件2 :本项目承接主体按照沈阳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中相关服务标准要求执行。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2023年政府购买 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滨河、朱剪炉、北站街道

服务类

名称:2023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C********养老服务)

服务范围:本项目服务对象分为两类:关爱型、普惠型。 1.关爱型:沈阳市户籍且居住在社区的60周岁(含)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老年人,经评估为轻度失能、中度失能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30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经评估为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45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沈阳市户籍并居住社区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7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3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 2.普惠型:沈阳市户籍并居住在试点社区的8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3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

服务要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承接主体,应为依法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管理部门登记的、运营状况良好的养老服务机构,具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保质保量完成《沈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指导性目录》中1—5项的服务内容,包括理发、助浴、制作老年餐、室内清洁、起居照料。

服务时间:原30个试点社区因合同未到期,履行时间为旧服务方合同到期后(2023年5月31日后)至2024年4月,新增30个试点社区履行时间为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4月,(以上履约具体日期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1.关爱型:沈阳市户籍且居住在社区的60周岁(含)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老年人,经评估为轻度失能、中度失能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30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经评估为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45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沈阳市户籍并居住社区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7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3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 2.普惠型:沈阳市户籍并居住在试点社区的8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3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明杰、刘雅云、吕宏娇、李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政府购买 居家养老服务试点东陵、马官桥、万莲、皇城街道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 中标人 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 支付标准: 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结合“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下浮15%收费,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6,716.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2023年政府购买 居家养老服务试点风雨坛、泉园、南塔、五里河街道、皇城街道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 中标人 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 支付标准: 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结合“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下浮15%收费,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7,333.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2023年政府购买 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滨河、朱剪炉、北站街道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 中标人 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 支付标准: 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结合“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下浮15%收费,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7,31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按供应商承诺的优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若投标单位未按要求注明“优选”顺序,视为按包组号自然顺序(1.2.3)进行优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沈河区民政局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盛京路25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翠红           

电 话:024-********、024-********转816

十、附件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2023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发售版).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政府购买 居家养老服务试点东陵、马官桥、万莲、皇城街道

供应商名称:中康养(沈阳)养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康养沈河区政府购买居家服务001包0515_79.jpg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2023年政府购买 居家养老服务试点风雨坛、泉园、南塔、五里河街道、皇城街道

供应商名称:沈阳尊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沈河-中小企业.jpg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2023年政府购买 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滨河、朱剪炉、北站街道

供应商名称:江苏安康通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关联计划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居家养老服务 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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