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运营维护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运营维护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安徽省省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购[2015]560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二、采购人地址:合肥市芜湖路27号;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189*****016;
四、采购项目名称: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运营维护;
五、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安徽省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运营维护;
六、采购预算金额:20 万元;
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避免重复开发。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7〕69号)安排,交通运输部组织公路科学研究院负责全国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同时开发省级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供各省(区、市)免费使用。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关于报送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省级系统使用及运维方案的函》明确了系统推广使用及实施方案,提出了系统后期每年的技术支持服务费用。为避免重复开发,减少开发费用,加快我省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做好与全国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数据对接,2018年,安徽省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并使用了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开发的省级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并由其下属的北京中公高远汽车试验有限公司负责系统的技术支持服务,服务期至2019年8月底。维护期间,维护公司安排了专门人员,提供专业技术保障支撑,实现点对点、7X24小时专家级技术支撑服务,为安徽省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的稳定运行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保障,促进全省汽车维修行业管理稳步发展。2、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目前系统运行趋于稳定,业务流程规范,定制开发的内容适合安徽省业务需求,并已完成与全国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的数据对接和上传。原有系统服务商在全国建设与维护10多个省级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具备建设和维护人员业务及技术水平高、维护经验丰富,软件系统规范标准,与全国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无缝对接,整体运营成本低,系统运行稳定、标准化需求升级快速等优势。如在此情况下更换系统服务商,可能会造成系统的重复建设投资或新服务商对原有系统设计的技术、业务逻辑、审核流程等不熟悉,给汽车维修管理部门带来应用上的支撑不及时,影响业务办理。为确保系统运行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延续性,有效降低更换运营服务商带来的风险和复杂性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建议继续使用原有的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以保证系统平稳延续,避免由于更换运营服务商引起不必要的变动、对接,带来大量内部调整工作及长时间应用服务无法访问等问题。;
八、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北京中公高远汽车试验有限公司;
九、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大杜社村(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内);
十、专家论证意见(预算金额达200万元以上项目需提供,未达到200万元项目可不提供):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十一、专家名单、工作单位、职称:杨柳青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教授;高树亭 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副高;高健 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工程师;王新安 合肥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科长;王小琴 安徽省汽车检测中心 站长;
十二、公示期限:2019-11-06至2019-11-13;(注:必须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公示期限从公示开始日期次日算起)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反映,同时抄送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联系电话:0551-********)。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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