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公众责任险院内磋商采购结果公告-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公众责任险院内磋商采购结果公告-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项目名称 | 公众责任险 | ||
采购前公示时间 | 2023年2月10日 2023年2月20日 | 采购方式 | 院内磋商 |
磋商时间 | 2023年5月8日 | 磋商地点 | 设备物资部办公室 |
参加供应商名称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禹州广场29楼 | 成交金额 | 8000元 |
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服务期:3年 服务要求:标准基本风险场所面积:******平方米;车位450个 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在本保险范围内场所,因经营业务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含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应按规定负责赔偿 2.对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费用,保险人亦负责赔偿。 3.保险人对每次事故引起的赔偿金额以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现行法律裁定的或由被保险人、受害人和保险人协商确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赔偿的金额为准。 4.保险公司对保单需列明停车场内的机动车辆,因整车被盗和空中物件坠落成建筑物倒塌导致机动车辆损毁责任。 保险金额: 1.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0,000.00元;其中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500,000.00元;其中每次事故人身伤亡偿限额:500,000.00元;其中每次事故每人伤亡赔偿限额:200,000.00元;其中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0.00元 2.累计赔偿限额:2.000,000.00元 3.本保单对财产损失每次事故绝对免陪额为200.0元或损失金额的0.0%,两者以高者为准;最终价格:8000元 4.报单人对人身伤亡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200.0元三或损失金额的0.0%,两者以高者为准; 5.本保单附加停车场责任保险,其中每次事故整车盗抢免购率20.0%。每次事故相对免赔额为人民币0元或损失全额的20%。 | ||
院内磋商(谈判)专家人员 | 李凯彦、黄饶英、曾森 | ||
其他参会人员 | 李海松、冯如昕、赵红梅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公告期内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医学院附属医院第二医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盛光路566号
联系方式:设备物资部王工 0592-*******
2.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工作时间向医院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反映。
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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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内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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