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农业科技实验示范基地智慧农业水肥药设备一体化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宿州市埇桥区农业科技实验示范基地智慧农业水肥药设备一体化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宿州市埇桥区农业科技实验示范基地智慧农业水肥药设备一体化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YQCG*******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埇桥区农业科技实验示范基地智慧农业水肥药设备一体化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艾瑞德农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临江工业园中区经五路西侧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宿州市埇桥区农业科技实验示范基地智慧农业水肥药设备一体化改造项目 品牌(如有):艾瑞德 规格型号:喷灌机的基础上改造、改进相关设备,在原设备上加装施药、施肥、GPS导向系统、远程控制等相关系统。 数量:施药系统*2、施肥系统*2、GPS导向系统*2、远程控制系统*2、供电系统改造*2 单价:施药系统(****** 元)、施肥系统(*****元)、GPS 导向系统、远程控制系统(*****元)、供电系统改造(******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艳(组长)、魏双燕、陈传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代理费*****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18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环宇国际,联系电话:李工 151 7824 500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砀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义乌商贸城 3 楼
联系方式:181 1070 2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环宇国际
联系方式:李工 151 7824 5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51 7824 5001
十、
1.磋商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情况
4.中小企业声明函
0天0小时33分
0天0小时0分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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