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站】【合同】【竞争性磋商】新站高新区2023-2024年信号灯及监控类交通设施管养服务

【新站】【合同】【竞争性磋商】新站高新区2023-2024年信号灯及监控类交通设施管养服务

新站高新区2023-2024年信号灯及监控类交通设施管养服务

一、合同编号: 2023AXXFN*****-001

二、合同名称: 新站高新区2023-2024年信号灯及监控类交通设施管养服务

三、项目编号: 2023AXXFN*****

四、项目名称: 新站高新区2023-2024年信号灯及监控类交通设施管养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合同甲方编号: 113*****725******R

地址: 合肥市皇藏峪路与当涂北路交口向东300米

联系方式: 0551-********

供应商(乙方): 安徽信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编号: 913*****674******U

地址: 合肥市瑶海区临泉东路227号瑶海万达广场3幢写字楼3-办2501

联系方式: 137*****77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新站高新区2023-2024年信号灯及监控类交通设施管养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一)运行维护及相关工作内容此次项目主要涉及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及部分零星工程包含信号系统、监控及流量与事件监测系统、非现场执法类系统(含闯红灯、测速、卡口、闯禁行)、诱导系统、大队分控中心、智能交通后台系统等7个方面内容,除信号系统外,其他系统属于配合采购人进行专业化管理工作。注:根据《合肥市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合政办)[2017]7号文件精神,已经移交至合肥市公安局交警警察支队运维管养的点位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内。主要依据<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运行维护规范>(GA/T1043-2103)[备注:本项目包括所有系统设备更换及系统涉及到的光缆抢修、割接等维护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一.信号系统运行维护工作范围新站高新区范围内所有已建成的信号前端设备的运行检查、维护保养、设备调试、设备维修以及后台系统的运行维护和必要升级改造。1.信号系统前端设备运行维护工作内容新站高新区区域内现有交通信号交口323处,合同期内新增的道路交通信号设施也属于工作内容(其中,已经移交至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运维管养的点位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内)。(1)基础资料建立和更新,包括:对合同约定内的信号系统进行排查,对信号系统涉及的所有软件和硬件设备建档与管理(含建设单位、建设年限、设备点位、数量、型号、分布点、变更、控制模式、参数及各类数据采集与统计和相关系统软件备份等);需建立起完整准确的信号系统各必要部分的网络分布结构拓扑图等。(2)交通流调查、统计与分析,包括:完成若干路口、路段专业性交通流调查;调查内容为:交叉口涉及机动车饱和通行能力、路口机动车通行需求总量、等待周期、延误时间、排队长度及占有率等;路段涉及车辆旅行时间、平均车速、道路里程、路段设计通行能力及实际交通流量等。(3)每日开展外场巡视工作,包括:各信号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设备回联情况检查,信号指示与标志标线匹配情况检查,并提交巡查报告;(4)外场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包括信号灯、信号机、设备杆件等设备的检修、调试、维护等内容,并提交设备维护与保养报告;(5)负责对外场设备故障的分析处理,并及时解决故障;(6)负责故障设备的检修,对于需更换部件的,负责设备诊断、维修更换和安装调试;(7)对合同约定内的信号设备故障应急处置,如出现所属区域内新建不在合同约定内的点承建单位无法及时修复,需负责提供临时移动信号灯予以保障,直至承建单位修复故障;(8)配合采购人完成前端点位有偿迁改工程;(9)负责代表采购人处理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相关前端设备损坏的赔偿工作,并进行现场设备的原样恢复;(10)按采购人要求,在基于现有前端设备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实现上述设备的回联、控制及技术更新,其中信号系统成套设备技术更新包括信号灯壳变更、信号机联网改造,成套技术设备更新清单;(11)配合采购人完成紧急任务及特勤保障信号控制。(12)配合采购人开展对在建未完成验收工作的项目涉及的信号系统的日常维修管控工作。工作要求(1)成立前端设备维护工作组,有专门的工程师等人员承担外场维护工作,提供现场服务和7×24小时响应服务。并提供必备登高车和工程车以及必要维修设备。对于一般线路故障要求3小时内修复完毕,对于前端点断电的在供电恢复后1小时内修复完毕,对于光缆熔纤等故障3日内解决,对于需进行主要设备变更的应明确设备到货及更换维护期限。(2)对于故障信息必须在24小时内反馈处理结果及意见,并填写故障申报表及维护表。(3)遇特勤等紧急任务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2小时内,保障线路沿线信号设备的完好及回连,保障绿线控制道路信号配时远程控制。(4)对已列入信号点位清单的未回连可控设备的回连工作制定相应规划报采购人单位,并在1年内配合采购人单位联系网络运营商完成设备回连工作。二、信号系统后台运行保障及管理服务内容信号系统运行保障及管理服务包括了核心系统平台及应用软件运行维护保障,网络设备维护等两个方面工作,为信号系统运行及管理提供了保障,确保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①核心系统平台运行保障服务工作范围后台应用软件是指信号系统应用的辅助软件系统,包括软件系统、以及各种链路和接口。工作内容(1)对服务器设备、操作系统、信号控制平台、辅助软件及链路接口的运行进行日常检查;(2)系统故障响应服务;(3)协助对服务器硬件设备、操作系统、信号控制平台、辅助软件及链路接口的故障进行诊断和排除;(4)协助完成信号控制平台的优化调试、系统配置、补丁升级及安全防护,保障系统运行;(5)配合采购方完成特勤任务线路绿线控制方案编制、管理和实施工作,遇紧急任务,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需1小时内达到指定位置。工作要求(1)乙方应成立核心系统平台维护小组,安排专职工程师常驻交通控制中心,应具有软件开发、系统分析及信号系统控制的能力,作为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系统维护工作,并保证满足在7×24小时内答复用户提问,对于系统发生的一切问题都将负责安排有效的维护工作。(2)乙方提供7×24小时响应服务,对于不影响采购人业务工作的一般性故障,工程师将首先向采购人提供故障热线电话支持服务或现场响应服务;对于已导致或影响业务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系统故障,工程师应在1小时内响应,提交故障解决措施,并在3小时完成故障的诊断和排除。(3)定期开展核心平台、辅助软件及链路、接口常规检查维护服务,并向采购人提交维护报告。(4)乙方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和系统运行情况,向采购人提供有关系统使用管理、性能优化等方面的技术咨询。(5)乙方提供7×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在采购人发现系统故障或遇到疑难问题时给予立即响应。(6)每日应按要求填写《系统运行日志》,对发生的故障应按要求填写《系统故障记录表》。②网络及外设设备维护工作范围对信号系统的网络设备(包括前后端的传输、交换设备及纤路)进行维护,确保各类设备的回联,可控。工作内容(1)网络设备故障的实时处理;(2)网络设备及配件的安装调试;(3)网络综合布线的安装调试;(4)网络故障的实时处理;(5)网络设备软硬件全面的维修、保养和维护,包括硬件清洗,保持硬件清洁,有效保护硬盘等易损硬件,延长寿命;(6)配合采购人完成设备调查、登记及使用管理等工作;(7)按照采购人要求逐步完成信号系统前端设备回连工作。工作要求(1)成立硬件维护小组具体承担维护服务工作,小组人员应有网路硬件工程师,具备相应认证证书,提供现场服务和7×24小时响应。同时,设置专人及时处置各类系统软、硬件故障。(2)开展主动性维护工作,每月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对系统使用情况进行巡查、培训和指导,并提交运行维护报告,列举每次维护的工作内容,分析汇总故障产生的原因,并向采购人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3)对已列入信号系统点位清单的未回连可控设备的回连工作制定相应规划报采购人,并在1年内配合采购人联系网络运营商完成设备回连工作。(4)信号系统整体运行维护需提供备品备件:提供相关备品备件,及时处置应急故障,要求:网络汇聚光端机(24口)2台以上,路口光端机(4P-2D-1E)10对以上(与监控、非现场执法类系统共用),能满足路口交通控制需求的信号机10台以上,路口应急使用的移动信号灯10台以上,与维保设备同一品牌型号的信号灯满屏灯10个,箭头灯(左、直、右)10组及相关线路辅材。(5)监控及流量与事件监测系统、非现场执法类系统、诱导等系统的相关管理工作工作范围配合采购人开展新站区域内监控、流量与事件检测系统监控及流量与事件监测系统、非现场执法类系统、诱导系统等项目进行辅助管理工作及提供技术解决方案进行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内容(1)按照项目管理需求,完成区域内涉及监控及流量与事件监测系统、非现场执法类系统(含闯红灯、测速、卡口、闯禁行)、诱导系统等项目的基础资料建立和更新。包括:(含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年限、设备点位、数量、型号、存储地点、存储时间、变更)等项目管理台帐。(2)负责及时开展内、外场巡视工作,包括:各监控、流量与事件检测系统、非现场执法类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并提交巡查报告。(3)负责配合或代表采购人单位督促承建单位对涉及的日常巡检中发现的故障进地查修,同时完成相关日常运维工作的管控。(4)配合采购人单位完成前端点位有偿迁改工程,按采购人单位要求进行监控系统增补工作,并与原系统衔接;(5)配合采购人开展前端点位有偿迁改工程; (6)配合采购人完成特定要求的设备检查和标定工作;(7)按采购人单位要求,在基于现有前、后端设备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实现上述设备的回联、控制、存储。工作要求(1)成立专门工作团队,有专门的项目管理人员等配合采购人开运维管理工作,提供现场服务和7×24小时响应服务。(2)设置专人及时收集、派发和督促各类系统软、硬件故障的查修。(3)开展主动性巡查工作,每月定期对设备维护和保养情况进行汇总,对系统使用情况进行巡查、培训和指导,并提交运行维护报告,列举每次维护的工作内容,分析汇总故障产生的原因,并向采购人单位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二)运行维护方式及相关要求为确保各类智能交通系统高效、稳定、可靠的运行,按照专业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将系统维护服务工作整体外包,同时建立完善的系统运维保障管理软件,由专业公司提供技术支撑和运行保障。采购人将根据前端设备维护、系统运行保障工作效果和考核结果,对卖方的运行维护工作实施动态绩效考核,并作为维护费用支付条件,有效地保障系统运行。具体要求如下:1.维护人员组成(1)项目管理组:项目负责人不少于2人,并具备相关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及维护的实际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协调组织能力;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在服务期内更换项目负责人。(2)驻点服务人员:根据业务开展工作需求,需在业主单位或交警新站大队增设两名驻点服务工程师,配合业主单位现场巡查及故障转派等工作任务;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在服务期内更换驻点服务人员。(3)前端设备维护组:由乙方根据前端设备数量和维护工作内容,按照设备运行保障及差错率等考核要求,合理配置工作人员,并具备设备安装调试、故障诊断与维修等技术保障能力,其中信号设备前端维护组分别不低于6人。(4)核心系统平台维护组:信号、监控及流量与事件检测、非现场执法类设备维护组分别不少于2人,需具有智能交通系统开发能力。提供现场服务和7×24小时响应服务,负责日常运行保障、故障响应等工作。(5)当采购人系统发生故障,乙方常驻工程师无法解决且远程技术支持无效时,应采购人的要求,乙方将派遣有专业经验的技术人员前往采购人现场进行故障会诊。这些技术人员可以是乙方技术人员,也可以是聘请的原厂商或其它专业单位的技术人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6)乙方应依据系统运行维护工作规范,结合业务工作需求和系统运行保障要求,建立完善的基于互联网的系统维保管理软件,软件应具备项目统计及管理、设备台帐管理、维护派单、维护进度完成程度跟踪、维保质量跟踪、维保设备运行情况跟踪、维保配件进出库、维保考核评价、费用结算及信息查询统计等功能,维保软件开发应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2.主要设备材料选取标准硬件设备的维修和更新必须与被维修设备同品牌、同等档次,如原有型号已停产,须由采购人确认后更新不低于同档次的设备,同时遵循前端系统能接入现有支队或大队平台;后端设备必须需现有设备兼容的原则。3.保密要求(1)乙方应保证其公司人员在采购人处服务期间所接触的采购人方各种文件,数据,系统资料,系统操作等严格遵守采购人保密制度,不得向第三方透露。(2)乙方的服务人员在对采购人业务有关的终端、软件和非技术部门进行服务时均需有采购人方人员在场。(3)智能交通系统等属于公安秘密,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禁泄漏公安秘密,未经采购人方人员确认,乙方的服务人员不得对采购人方业务系统作任何操作。乙方应保证其公司人员在采购人方服务期间所接触的采购人方各种文件,数据、信息、系统资料,系统操作等严格遵守采购人方保密制度,不得向第三方透露。(4)按照各级公安机关对公安信息网络的安全要求,由乙方与采购人签定安全保密协议,落实公安网络安全及信息保密的各项规定。4.其他要求(1)乙方应依据系统运行维护工作规范,结合业务工作需求和系统运行保障要求,制定系统运行维护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强化考核与监督,并建立日报、周报、月报的台帐管理机制,落实各项维护工作事项。(2)乙方应积极优化系统功能,结合业务需求提出合理的系统运行管理改进措施,促进前端设备和后台系统的高效率应用,满足采购人业务管理需求。(3)乙方应严格管理所有的维护工作人员,严格遵守采购人办公场所秩序,遵守上下班制度,不得出现脱岗、迟到早退等违规行为。(4)乙方必须购买社会公众责任险(如已购买请提供购买保险证明,如未购买请提供“我单位承诺在合同签订前为新站区维保范围内带电类智能交通设施购买社会公众责任险”的承诺函,合同签订前必须购买,否则取消中标资格。(5)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作所需的各类维护工具及其使用费用(包括交通工具、后台运行管理计算机、网络维护工具、施工器具等)由乙方自行承担。(6)前端设备维修、办公耗材由乙方自行承担。前端设备维护工作中,由乙方提供地感线圈、补光设备、电源和各类信号连接线、光纤等辅件辅材。前端设备主要器件(信号灯、信号机、光端机)因人为损坏或被盗、遗失的,器件的更换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更换器件的安装调试由乙方负责实施,乙方要自备一定的备件,以保证前端设备维修、更换的及时性。前端点位迁改工程由乙方负责实施,迁改工程费用依据工程审计进行支付。(7)后台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办公场地由采购人提供,乙方不能自行设置。(8)对于前端设备配套的标志标线、警示标线与标牌等设施设备,在出现残缺、不清晰等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情况,由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采购人,进行完善。(9)乙方应每月向采购人提交《系统运行维护工作记录表》。(三)系统运行维护工作考核采购人将依据招标文件及双方约定的合同开展相关业务管理工作,并结合着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细则不限于“附件一:月度考核细则”中的内容,可参照以下内容进行制定。1.信号系统主要依据设备完好率、响应及时性、特勤线路保障、路口配时调整、基础资料建立与更新、更换设备合格性等方面进行考评。2.监控及流量与事件监测系统、非现场执法类系统、诱导等系统的相关管理工作,主要依据整体配合采购人完成的相关工作为主,以实际管理项目的设备完好率、响应及时性、基础资料建立与更新、更换设备合格性等方面进行考评。各系统考评标准详见附件:考评细则。考评细则说明:(1)在考核当月前端设备完好性时,若前端不完好设备数总和超过前端设备维保总数10%,则每超出1%扣除当月前端设备维保总费用的1%作为惩罚性扣除费用。(2)信号系统及后台核心平台软件及网络外设设备,按统一标准分系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系统扣分标准按系统分别进行计算扣除分值。(3)评价表格细则及评分标准,将根据采购的实际道路交通管理需求,定期进行调整

主要标的数量: 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 见合同

合同金额: 236.******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服务期限:730(日历天) 2.服务地点:合肥新站高新区 3.服务方式:/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政府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5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5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59分1秒

  • 市场主体提交
    2023-05-17
  • 中标人签章
    通过
    2023-05-17
    0天0小时40分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3-05-17
    0天0小时11分

标签: 交通设施 信号灯 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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