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湖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精品村)-中标
白湖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精品村)-中标
项目名称: | 白湖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精品村) | ||
项目法人: | 庐江县白湖镇人民政府 | 项目地址: | 庐江县白湖镇 |
立项批文名称: | 关于同意白湖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精品村)建议书的复函 | 项目审批单位: |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安绍项目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 招标项目见证时间: | 2023-04-26 10:01:03 |
白湖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精品村)
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1项目名称:白湖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精品村)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白湖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精品村)建议书的复函》庐发项(2023)105号
1.4 招标人:庐江县白湖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白湖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2.1 招标项目名称:白湖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精品村)
2.2招标项目编号:2023ANNGZ*****
2.3 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NNGZ*****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
2.6 建设规模:项目涉及白湖镇陶冲村塘头组、六岗村塘院组、顺港村汉西组内的沟塘清淤、村庄内环境整治、雨污水管网建设、村庄主支道路建设修缮、垃圾处理设施、垃圾收集设施、雨水涵道、污水主支管网、部分小节点打造等工程。
2.7 合同估算价:924.6万元
2.8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详见发包人要求
2.10项目类别:EPC总承包
2.11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要求1)和2)或3):
1)具备市政行业(除燃气轨道交通外)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履约能力。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3.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6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家数不超过3家。(施工单位1家或2家,设计单位1家,联合体投标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单位成员至少有一家为中小企业。)
3.8其他要求:(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本项目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如为非联合体投标(单独投标),则本项目投标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②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工程量不低于 41%(在联合体协议中注明分配比例)。
注: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17日09时00分
4.2 获取方式:
(1)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非项目咨询)**********。
招标文件价格:免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1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1 开标时间:2023年5月17日0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字楼4楼1号开标室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1招标人
招 标 人:庐江县白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白湖裴岗街道8号
邮 编:******
联 系 人:谢俊生
电 话:0551-********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绍项目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矾山镇矾矿社区明矾路6号
邮 编:******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76*****005
8.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8.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
8.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县发改委一楼105室)
电 话:0551-********
9.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建设银行
户 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庐江黄山路支行
中国银行
户 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184*****4537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庐江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
户 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巢湖市庐江县支行)
0天1小时33分55秒
白湖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精品村)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白湖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精品村)
项目编号:2023ANNGZ*****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4月26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5月17日
二、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天得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体成员:安徽滨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凤阳路澳澜宝邸6层
联合体成员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阳北路355号
联合体成员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同大镇盛同路花园小区6号门面
投标报价:柒佰柒拾万零伍仟叁佰壹拾捌元整(¥*******.00元)
保证金形式:免缴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杨洋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证书编号:皖234*****2422、皖建安B(2020)*******
设计负责人:阮仁松
证书名称:注册土木工程师
证书编号:201*****034******
企业业绩:环巢湖流域(舒城片)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干汊河镇羽毛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升级和污水管网配套项目;萧县乡镇污水处理工程东部、西部、北部区域勘察设计项目。
质量:合格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三、 公告期限
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22日
四、 其他补充事宜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招标(采购)人名称:庐江县白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裴岗街道8号
联 系 人:谢俊生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绍项目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矾山镇矾矿社区明矾路6号
项目负责人:李工
联系电话:176*****005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安绍项目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7日
0天0小时20分45秒
标签: 人居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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