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临高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主体企业评分结果的公告

临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临高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主体企业评分结果的公告

临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临高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主体企业评分结果的公告


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1〕84号)、《海南省关于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琼发改能源〔2021〕489号)、《临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临高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主体企业遴选公告》等相关文件要求,为推进我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建设顺利实施,就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企业开发主体进行公开遴选,我委委托中国电建集团海南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在海口组织召开了“临高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实施方案专家评审会”,对申报单位提交的临高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进行评审,从企业资质、业绩以及项目设计、设备选取、施工、运维、管理等方案的合理性、可操作性、科学性等多维度评分,最终评分结果如下:

实施方案评分结果

片区

申报企业名称

平均分

片区1(临城镇)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96.4

大唐海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94.4

国家能源集团海南电力有限公司

83.2

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

35.6

浙江联盛合众新能源有限公司

23.2

片区2(调楼镇、东英镇)

大唐海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97.2

国家能源集团乐东发电有限公司

74

国家电投集团海南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47.2

上海柏纳宇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弃权,不参与此片区评审

片区3(新盈镇、波莲镇)

上海柏纳宇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86.4

海南中油深南石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79.8

浙江联盛合众新能源有限公司

23

片区4(南宝镇、加来镇、和舍镇)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69.4

国家能源集团海南电力有限公司

61.6

国家电投集团海南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48

片区5(博厚镇、多文镇、皇桐镇)

国家能源集团乐东发电有限公司

89.4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84.8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62.4

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

35.6

备注:评分结果作为确定开发主体企业的参考依据呈报临高县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该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开发主体企业。

特此公告



临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主体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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