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康平生态环境分局环境执法工作成本经费成交公告

沈阳市康平生态环境分局环境执法工作成本经费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环境执法工作成本经费
品目

服务/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工程学的研究和试验开发/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服务

采购单位沈阳市康平生态环境分局
行政区域沈阳市公告时间2023年05月17日16:59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张强、任崇、祝敏
总成交金额¥11.******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4-********
采购单位沈阳市康平生态环境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康平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严先生024-********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郑巍、张彬,杨海健024-********转8130、8131

一、项目编号:LNHC202*****120(招标文件编号:LNHC202*****120

二、项目名称:环境执法工作成本经费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辽宁绿海森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北27号路15-4号

中标(成交)金额:11.******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辽宁绿海森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环境执法工作成本经费对区域内水质、锅炉、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等进行监测。1、根据生态环境部门委托要求,提供环境质量监测、监督性监测等监测技术服务;
2、所有监测项目均需使用国家标准方法或国家环境监测标准方法。所有监测项目均需通过检验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并均在有效期内;
3、所有监测工作需在监测后7日内按照采购方要求出具相关监测报告。特殊项目需超过7日检测时间的除外。所有监测工作应根据采购方工作计划和工作要求及时间节点开展,不得无故迟到或推迟、拒绝工作,随机抽测要求2个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并开展监测工作。无故迟到30分钟以上,或推迟、拒绝工作达3次或3次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符合的环境监测有关标准、规范、法律、法规要求;
5、所有监测工作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执行,监测报告、采样记录、分析记录、设备使用记录等需定期整理归档。
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强、任崇、祝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成交金额×1.5%×80%,不足4000元按4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康平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沈阳市康平县        

联系方式:严先生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联系方式:郑巍、张彬,杨海健024-********转8130、81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先生

电 话:  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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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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