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JCR2023-48(新会10))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JCR2023-48(新会10))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JCR2023-48(新会10)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23年04月24日2023年05月10日 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JCR2023-48(新会10)地块位置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新区三龙围G03-02-b1地块土地用途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4.******出让年限70年成交价(万元)*****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 3.5728
其他商服用地 0.******
受让单位江门市银湖湾新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
备注:竞得人必须严格按江自然资(新会)设字〔2022〕43号(村镇)文要求执行。地块容积率:1.2-2.0;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占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住宅建筑标准层中,本层阳台、入户花园投影面积总和不超过除阳台、入户花园外的标准层面积18%的部分,其投影面积不纳入算容积率建筑面积;超过18%的部分,其投影面积全部纳入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不属于因城市规划的要求闭阳台的,按封闭阳台影面积全部纳入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住宅建筑首层用作建设停车库的建筑面积,不纳入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其他出让条件:1.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投资开发协议书》。2.按规划条件要求建设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含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警务室)、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站1处,与地块首期工程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后须无偿移交政府,产权属于政府。按规划条件要求设置商业肉菜市场1处。3.临城市道路侧的规划建筑控制线与道路红线之间的人行道及相关市政工程建设,按规划要求与城市道路的人行道、绿化带统一规划设计,一般应与本楼盘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如现状部分道路及设施等已建成,则须与现状城市道路衔接处理并按规划要求完成相应工程建设,在竣工验收后无偿须移交给政府主管部门管理且对外开放使用。4.该宗地建设期间产生的多余砂石土按《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多余砂石土管理的通知》(新府办〔2021〕20号)文件精神处理。

二、公示期:2023年05月17日2023年05月26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江门市新会区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中心南路17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750-*******
联 系 人:谭先生
电子邮件: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05月17日
,江门市,江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使用权 招拍挂 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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