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地铁二号线南延线工程、沈阳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公共场所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

沈阳地铁二号线南延线工程、沈阳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公共场所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

项目名称
沈阳地铁二号线南延线工程、沈阳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
项目编号
标段(包)名称
沈阳地铁二号线南延线工程、沈阳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公共场所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公示开始日期
2023-05-18
公示结束日期
2023-05-22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公示内容
监督部门
沈阳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弓凯
监督部门电话
招标人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28-3号
联系人
赵尔聪
电话
邮箱
lngc********@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
房忠达
电话
邮箱
lngc********@126.com
中标候选人附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分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1 辽宁惠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94.44 837,000.00元 符合《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规范》等国家及省市相关规范、标准、规定的要求,《公共场所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报告》顺利通过评审,达到办理卫生许可证条件,满足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基本条件规定。 586
2 辽宁爱必森环境检测中心 66.06 890,000.00元 符合《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规范》等国家及省市相关规范、标准、规定的要求,《公共场所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报告》顺利通过评审,达到办理卫生许可证条件,满足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基本条件规定。 586
3 辽宁凯华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65.21 895,000.00元 符合《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规范》等国家及省市相关规范、标准、规定的要求,《公共场所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报告》顺利通过评审,达到办理卫生许可证条件,满足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基本条件规定。 586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辽宁惠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张鹏
2 辽宁爱必森环境检测中心 王史
3 辽宁凯华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刘超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辽宁惠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能力范围须包含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
2 辽宁爱必森环境检测中心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能力范围须包含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
3 辽宁凯华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能力范围须包含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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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公共场所 沈阳地铁 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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