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奉化区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2023-05-1810:09:22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奉化区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2023-05-1810:09:22
一、项目编号:FHZFCG(2023)040D-1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奉化区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 宁波市奉化区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 宁波市奉化区经济开发区尚桥科技园金海东路36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宁波市奉化区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项目 | 宁波市奉化区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项目 | 1.1作业服务内容为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服务。 1.2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废旧农膜是指在本行政区域内因农业生产产生的、不再具有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农药包装物,包括用塑料、纸板、玻璃等材料制作的与农药直接接触的瓶、桶、罐、袋等器具。 1.3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废旧农膜收集运输:归集各指定回收点回收的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废旧农膜,运送至指定仓库,按无害化处理的相关要求做好堆放、分拣、杂质去除、打包。 | 3.1 必须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3.2必须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从事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废旧农膜回收与集中处置服务的组织、协调和内部考核工作,并配合采购人、农业农村部门布置的相关工作; 3.3必须配备专业的收集、运输、分拣、打包、统计、信息上报的相关作业人员。 3.4作业服务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专业防护服等安全防护装备。 3.5 应与作业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其工作时间、工资(含社会保险)及福利、劳动保 | 3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二年、第三年根据中标方服务情况、被考核情况和资金安排情况确定是否续订合同。 | 作业服务质量要求详见《宁波市奉化区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管理考核办法》。 |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卓少斐,沈祥智,郭明海,周晗(采购人代表),王玮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宁波市奉化区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 72.0 | 65.0 | 70.5 | 69.5 | 70.0 | 69.4 | 19.9 | 89.3 |
1 | 金华新时代市政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 73.0 | 63.0 | 64.0 | 73.5 | 67.0 | 68.1 | 20.0 | 88.1 |
1 | 宁海县丰庆农资配送储备有限公司 | 33.0 | 31.0 | 32.5 | 30.0 | 30.0 | 31.3 | 19.86 | 51.16 |
1 | 宁波市甬丰农业生产资料股份有限公司 | 35.0 | 33.5 | 31.5 | 33.0 | 31.5 | 32.9 | 17.83 | 50.73 |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万元至*****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奉化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新丰路6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周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斗门路136号艾盛环球中心
传 真:0574-********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陈跃红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5号1015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 :邓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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