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道241线新建工程第九合同段项目部减水剂、速凝剂邀请竞价采购结果公示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道241线新建工程第九合同段项目部减水剂、速凝剂邀请竞价采购结果公示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道241线新建工程第九合同段项目部减水剂、速凝剂邀请竞价采购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2023-LQ1GS-WZ-017 )

项目名称: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道241线新建工程第九合同段项目部减水剂、速凝剂邀请竞价采购

招 标 人: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351-*******

上级监督部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351-******* )

本级监督部门: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351-*******)

公示期限:2023518日11:00 时至2023 521 日11:00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道241线新建工程第九合同段项目部减水剂、速凝剂邀请竞价采购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竞价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采购限价:*******

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山西不冻泉建材有限公司

标包号 材料名称 单位 数量 中标单价(元) 合计(元)
1 减水剂母液 100 5835 ******
2 无碱速凝剂 1059 2055 *******
合计 *******
备注 1、材料的供应、运费、装车费、技术服务费、13%的增值税等 ;2、减水剂母液限价中包含复配所需所有配料及PE罐,碳钢管道泵,母液储罐,成品储罐等配料设施费用,技术人员费用等;3减水剂母液固含量不得低于40%,且复配后一吨减水剂母液需出成品减水剂不低于2.5吨;4、复配后的减水剂掺量必须满足:C15-C30砼不超过1%,C30水下砼、C25砼、C35-C40砼不超过1.1%,C45-C50砼不超过1.2%。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竞价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标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0年5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

招 标 人:山西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 5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减水剂、速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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