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龙山书院智能化专业工程承包项目
绍兴市龙山书院智能化专业工程承包项目
绍兴市龙山书院智能化专业工程承包项目中标公示
绍兴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建设的绍兴市龙山书院智能化专业工程承包项目,于2023年5月16日9:30时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 (万元) | 上限价(万元) | |||||||||
第1名 | 航天科工广信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3409.0473 | 3856.3884 | |||||||||
第2名 | / | / | 中标工期:360日历天 智能化工程实施面积:******.45平方米 | |||||||||
拟确定中标人 | 航天科工广信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3409.0473 | ||||||||||
中标候选人 投标资质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 | 项目负责人 | 杨军喜 | |||||||||
项目负责人证书(证书名称) | 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效业绩情况 | 1 | 项目名称 | 智慧谷项目智能化系统工程 | 项目地址 | 大江东产业集聚区 | |||||||
发包人 | 杭州大江东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发包人地址 | 杭州市萧山区杭州江东工业园区江东一路南侧 | |||||||||
项目描述 | 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9月3日。合同金额:3831.1万元。 | |||||||||||
2 | 项目名称 | 剑河县温泉小镇核心区智能化设备及安装项目 | 项目地址 | 剑河温泉小镇 | ||||||||
发包人 | 剑河县仰阿莎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发包人地址 | / | |||||||||
项目描述 | 合同签订时间:2017年10月30日。合同金额:4008.458万元。 | |||||||||||
3 | 项目名称 | 分局亚运安保基地指挥部升级改造项目 | 项目地址 | 萧山分局亚运安保基地指挥部 | ||||||||
发包人 | 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分局 | 发包人地址 | 萧山区晨晖路1399号 | |||||||||
项目描述 | 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3月15日。合同金额:3432.58万元。 | |||||||||||
被否决投标 情 况 | 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
1 | 中国通信建设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 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书数量不足 | 不符合招标文件10.5-(1)-① | |||||||||
2 | 浙江省广播电视工程公司 | 总封面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不符合招标文件10.5-(2)-① | |||||||||
3 | 上海源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一建电子证书未手签 | 不符合招标文件10.5-(1)-⑩ | |||||||||
4 | 杭州青鸟电子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一建电子证书未手签 | 不符合招标文件10.5-(1)-⑩ | |||||||||
5 | 浙江鸿远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 不符合招标文件10.5-(2)-② | |||||||||
6 | 浙江正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标封面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不符合招标文件10.5-(2)-① | |||||||||
7 | 湖南天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技术负责人无A证 | 不符合招标文件10.5-(1)-① | |||||||||
8 |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不符合招标文件10.5-(1)-① | |||||||||
9 | 浙江省邮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承诺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不符合招标文件3.5-7 | |||||||||
公示期限 | 2023年05月19日08:30 时——2023年05月22日17:00时(不少于3日) (截止日为国家法定休假日的,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 | |||||||||||
备 注 | / | |||||||||||
招标人:绍兴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镜湖新区凤林西路135号
联系人:陈伟民 电话:0575-********
代理机构:浙江益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朝皇路正大综合楼515
联系人:张志方、陈飞 电话:0575-********/182*****997
2023年5月18日
说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开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也可登录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右下角【异议】中新增异议,在线向招标人提交异议;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相关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电话:0575-********
标签: 智能化专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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