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行贷款黑龙江绿色转型示范项目绥芬河市自贸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和提标改造工程(合同号:SFH-WW-C0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亚行贷款黑龙江绿色转型示范项目绥芬河市自贸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和提标改造工程(合同号:SFH-WW-C0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本招标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亚行贷款黑龙江绿色转型示范项目-绥芬河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外资【2022】第28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德国复兴信贷银行贷款和绥芬河市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绥芬河市政府建设工程实施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绥芬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亚行贷款黑龙江绿色转型示范项目绥芬河市自贸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和提标改造工程(合同号:SFH-WW-C0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绥芬河市自贸区污水处理厂。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扩建日处理能力1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对原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建成后总污水处理量每日达到3万吨,处理标准达到一级A。
2.4招标范围:项目管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2.4.1项目管理:工程建设手续办理、参建单位管理、投资管理、信息管理、质量管理、合同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等;
2.4.2造价咨询: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及与本工程造价方面相关咨询服务;
2.4.3工程监理: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等的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349.76万元(项目管理费最高限价:108.33万元,造价咨询最高限价:101.14万元,工程监理最高限价:140.2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项目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3.1.2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3工程监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项目管理单位。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2.2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2.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4本项目投标相关工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3.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牵头方单位人员,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3.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3.3.3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壹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3.4工程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以上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记录(2023年02月到2023年04月)及社保记录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投标人应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其中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必须符合《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满足最低配备标准。
3.5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5.1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5月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5.2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5.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5月19日09时00分至2023年05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12日0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2日09时00分。
7.3评审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绥芬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453-*******
招 标 人:绥芬河市政府建设工程实施中心
地 址:绥芬河市
联 系 人:庞女士
电 话:0453-*******
招标代理机构: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红旗大街242号福思特大厦2408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51-********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标签: 全过程工程咨 提标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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