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保亭县城市路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单位的公告
关于选聘保亭县城市路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单位的公告
关于选聘保亭县城市路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单位的公告
为实现全县路灯照明系统节能、智能控制目标,提升夜间照明亮化效果,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保亭县城市路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施工招标代理单位1家,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保亭县城市路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二、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改造范围为保亭县城及各乡镇路灯照明系统,提升保亭城市文化形象。
本项目建设规模:对县城及乡镇路共2889盏钠灯进行LED路灯更换并负责后期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其中县城250W钠灯更换为100w LED灯207盏,县城150W钠灯更换为60W LED灯1955盏,县城70w钠灯更换为40w LED灯555盏;乡镇150w钠灯更换为60w LED灯172盏。
三、工作内容
施工招标代理单位:完成项目施工招标工作,招投标全过程资料汇编。
四、选聘要求
1.施工招标代理单位具备工程招标代理资质及相关证明。
2.报名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相关业务经验;
(3)未被列入保亭县行业准入黑名单,且近三年未有不良记录;
(4)取费符合国家或行业要求,并在考虑保亭实际适当下浮。
五、材料要求
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在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并按如下顺序装订成册:
1、报价函(以项目预算审核结果为准,采用折扣或下浮率进行报价);
2、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3、相关资质证书。招标代理单位报名需提供招标代理相关证明资料;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企业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7、近3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承诺函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信息记录、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信息查询截图;
8、企业简介及近三年来承办相关业务的典型案例。
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行政公章,否则不予收取;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邮寄等其它方式。
另外,单独提供一份加盖行政公章的包含报价函、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的材料。
六、选取原则
在符合资质要求的前提下,综合考量报价、企业信誉、业务经验等方面进行选取。
七、报名地点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保兴西路69号)。
八、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6日(5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联系人及报名电话
罗女士,182*****756。
标签: 路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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