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浙0206破1号宁波阿拉酿酒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中标结果

(2022)浙0206破1号宁波阿拉酿酒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中标结果

宁波阿拉酿酒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下称“北仑法院”)于2021年12月21日依法裁定受理宁波阿拉酿酒有限公司(下称“阿拉酿酒”)重整一案,案号为(2022)浙0206破1号,并指定阿拉酿酒重整清算(帮扶)组为阿拉酿酒临时管理人,负责阿拉酿酒重整工作。2022年4月27日,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临时管理人转为正式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2023年3月,在债务人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基础上,管理人制定了《宁波阿拉酿酒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下称“《草案》”)。2023年3月20日,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及北仑法院提交了《草案》。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及阿拉酿酒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宁波阿拉酿酒有限公司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非现场方式表决规则的方案》之规定,管理人采取非现场的方式对《草案》进行表决(即书面表决)。

截至表决有效期内,管理人完成表决意见统计工作。表决结果如下:

1.普通债权组共有69家。其中,16家同意,人数占比23.19%,金额占比38.84%;46家反对,人数占比66.67%,金额占比53.98%;7家未投票,人数占比10.14%,金额占比7.18%。普通债权组未通过。

2.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共有4家。其中,4家同意,人数和金额占比100.00%。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表决通过。

3.税款债权组共有1家,投票结果为反对。税款债权组未通过。

4.职工债权组共有121人。其中,89人同意,人数占比73.55%,金额占比88.45%;32人未投票,人数占比26.45%,金额占比11.55%。职工债权组表决通过。

5.出资人组共有3家。其中,1家同意,人数占比33.33%,金额占比3%;2家反对,人数占比66.67%,金额占比97%。出资人组未通过。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管理人将与未表决通过的组别进行协商,对《草案》进行二次表决。


特此公告。


宁波阿拉酿酒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5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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