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公安局微电影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阜阳市公安局微电影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阜阳市公安局微电影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服务/电影服务

采购单位阜阳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3年05月19日14:07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李虎 徐长征 李慧娟
总成交金额¥27.******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储宇
项目联系电话181*****581
采购单位阜阳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阜阳市颍州区三清路 567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戴警官 180*****607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嘉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阜阳市万方广场B座2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储宇 181*****581
附件: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秀高).pdf

一、项目编号:AHJCZB-********(招标文件编号:AHJCZB-********

二、项目名称:阜阳市公安局微电影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秀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十里堡甲3号A座3层03C

中标(成交)金额:27.******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北京秀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阜阳市公安局微电影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主题,重点宣传我市公安机关在本地知名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知名品牌权益维护、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等方面建立的制度机制和亮点的工作举措。采取人物类纪实及真实案事例改编的微电影表现形式,真实还原、真实记录,反映公安中心工作,展现队伍建设成果,展示民警精神风貌,传递公安正能量。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1家成交供应商完成本项目工作。更多内容见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满足采购需求中项目总体需求、项目技术要求、版权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拍摄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4日历日内,推广周期为自交付成片之日起20日历日内。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虎 徐长征 李慧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得分情况及排序:

北京秀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得分:93.71分1

阜阳市浩睿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得分:68.00分2

北京中视博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得分:29.83分3

北京环行视界媒体技术有限公司 得分:27.31分 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阳市公安局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三清路 567 号        

联系方式:戴警官 180*****6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嘉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市万方广场B座20层            

联系方式:储宇 181*****5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储宇

电 话:  181*****581

 

标签: 微电影拍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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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安徽省嘉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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