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家中标结果
办公家中标结果
1、招标公告编号: | 2015-CCZB213G(2015马尾财购计[063]号) | |||||||||||||
2、采购单位名称: | 福州市马尾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 |||||||||||||
3、采购单位地址: | 马尾区 | |||||||||||||
4、联系人: | 叶钦敏 | |||||||||||||
5、联系方式: | ****-******** | |||||||||||||
6、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7、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16层 | |||||||||||||
8、联系人: | 林红 | |||||||||||||
9、联系方式: | ****-********传真:****-******** | |||||||||||||
10、招标公告日期: | 2015-8-28 | |||||||||||||
11、采购单位确认日期: | 2015-9-18 | |||||||||||||
12、中标情况: | 3、本批政府采购共有5家供应商参与投标报价,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如下: (1)厦门市金丰元家具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投标文件,故投标文件被拒绝;(2)福州三佰贸易有限公司未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不符合资格响应性审查,故不进入下一阶段评标;(3)福建金木年华家具有限公司 、福建闽荣鑫家具有限公司、福建闽森家具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证明材料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故给予中小企业价格扣除;(4)福建金木年华家具有限公司 、福建闽森家具有限公司提供的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故给予相应的加分;(5)福建闽森家具有限公司提供的福州名优地产品证明材料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故给予相应的加分;(6)综合上述评标方法和评标因素,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中标人,评标委员会一致形成评标决议:推荐福建闽森家具有限公司为本批政府采购中标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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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专家名单: | 沈洁梅、汪水春、陈同熙、汪卫民、张少宜(用户代表) | |||||||||||||
投标供应商对中标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 ||||||||||||||
特此公告 | ||||||||||||||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2015-9-18 |
标签: 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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