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5年叶集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车辆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项目入围结果公告
2023-2025年叶集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车辆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项目入围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C341*****230023
二、项目名称:2023-2025年叶集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车辆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项目
三、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排序
排序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1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 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677号中国人保财险华东中心(西院)D座 |
2 |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中心支公司 | 六安市农业大厦16层 |
3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 安徽省合肥市滨湖区包河大道699号时代城B座3-4楼、19-21楼、裙楼3楼 |
四、主要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入围单价
服务内容:为叶集区行政事业单位2023-2025年公务车辆提供车辆保险服务;
服务标准:(1)保险公司保证提供的服务种类、服务标准、服务档次、服务质量应当具有可行性、可靠性和可操作性。
(2)保险车辆涉及事故处理的损失赔偿、施救费和委托代理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均应由承担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支付,车辆恢复必须使用车辆的原厂零部件、配套件。
(3)新增车辆、车辆调出、变卖、报废、更换车牌号码等情况需由使用单位申请批准,办理新增、变更登记后通知承保人办理相应手续;承保人不得自行办理变更,也不得拒绝办理相关手续。
(4)中标人自合同生效后,在保险期限内对所承保车辆的投保险种负有理赔责任。所有参保车辆赔付比例为100%即足额赔付,全损赔付金额不得低于车辆保险金额。
(5)投保车辆如因政策原因在保险期满前被确定进行所有权转移,投保人在所有权转移前15日内通知承保人,应办理保费退还的,按日平均保费退还。
(6)保险公司车损定损、核赔金额必须符合市场行情,确保满足维修;
入围单价:统一采用国家规定标准,按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最低折扣和浮动比率、根据车辆的实际出险情况对应执行承保(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出现最低折扣或浮动比率比本次招标更低的情况时,未承保的车辆按最新的最低折扣或浮动比率执行承保),在车辆商业保险中按照车辆商业保险自主核保系数为0.65-1.35范围内提供车辆保险服务。
五、评审小组成员名单:高瑞林、杨怡、何琴、周如新、余信炎
六、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集中代理项目不收费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叶集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叶集区行政中心一楼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六安市叶集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六安市叶集区民生路与兴叶大道交汇处社保大楼四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主任、陈主任
九、附件
征集文件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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