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23年05月04日 至 2023年05月16日 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 GY2022-81 | 地块位置 | 黄河北路北、富民大道东、和谐大道西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4.***** | 出让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2143 | 明细用途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工业用地 | 4.*****0 | 受让单位 | 海融纺织产业有限公司、河南海纳百川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土地使用条件: | 该地块以工业标准地方式挂牌出让,具体政策以固政土〔2023〕25文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M2,容积率>1.0,建筑密度>6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投资强度:216万元/亩(3240万元/公顷);约束性指标:建设周期24个月,全部达产达效后亩均税收不低于10.5万元/年;要符合固始县环境保护规划,建设项目在开工建设前,须履行环评审批手续;单位排放标准要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4)、《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攻坚办〔2017〕162号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2001)及修改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01)及修改单。在用地企业竞得“标准地”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要与固始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和《“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并由固始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按标做地、明标供地、履标用地、对标管地”要求,牵头召集有关部门,按照《固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始县开发区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固政办〔2022〕11号),对“标准地”进行对标验收。 | 备注: | | 二、公示期:2023年05月19日 至 2023年05月25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固始县自然资源局权益股 单位地址:固始县蓼城大道南段西侧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376-******* 联 系 人:闰先生 电子邮件:gsxqyg202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