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虔安电力有限公司2023年第七批服务类公开招标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江西省虔安电力有限公司2023年第七批服务类公开招标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CD-JXQA2023-07FWZB)
各相关应答人:
江西省虔安电力有限公司2023年第七批服务类公开招标项目的评审工作已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成交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
分标编号 | 项目名称 | 包号 |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
CD-JXQA2023-07FWZB-01 | 220kV.110kV变电站后台、监控系统、保护装置、智能组件、检测系统等设备现场扩容服务框架 | 包1 | 江西银源建设有限公司 |
220kV.110kV变电站等保测评检测 | 包2 | / | |
广告印刷品 | 包3 | 赣州佳博印务有限公司 | |
科技城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通信专业分包) | 包4 | 江西银源建设有限公司 | |
2023年工程晒图服务 | 包5 | / |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或发送电子邮件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招标人名称:江西省虔安电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舟
电话:180*****358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诚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电话:157*****505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诚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江西省虔安电力有限公司
标签: 第七批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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