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第十三幼、十四幼及十八幼公办幼儿园委托管理服务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第十三幼、十四幼及十八幼公办幼儿园委托管理服务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第十三幼、十四幼及十八幼公办幼儿园委托管理服务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温州市第十三幼、十四幼及十八幼公办幼儿园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ZJJS-*******
四、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中介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4月25日
七、成交日期:2023年5月20日
八、成交结果:
1.十三幼(标段一)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爱绿教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十四幼(标段二)第一中标候选人:温州实艺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3.十八幼(标段三)第一中标候选人:温州御格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九、未中标单位名单:
1.十三幼(标段一)未中标单位名单:温州心桥学前教育集团、温州实艺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温州御格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温州玉谷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东新向阳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广东伟才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十四幼(标段二)未中标单位名单:深圳市马荣天使投资有限公司、温州心桥学前教育集团、温州御格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温州玉谷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东新向阳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广东伟才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爱绿教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十八幼(标段三)未中标单位名单:深圳市马荣天使投资有限公司、温州心桥学前教育集团、温州实艺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温州玉谷教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东伟才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爱绿教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十、其他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166号
传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张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75号金鳞花苑商务楼三楼
传真:0577-********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159*****936
质疑联系人:李奔
质疑联系方式:0577-********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监察室
监督投诉电话:0577-********
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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